编辑: liubingb | 2019-07-16 |
2、电子招 投标系统相关问题(1) 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问题详见 《关 于处理试运行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问题的通知》(州公资
8 中通[2015]11 号)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黔东 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 y.cn:8000/qdnhy)系统上发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黔东 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 y.cn:8000/qdnhy)系统并下载.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澄清、修改内容 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 负.
3、如果招标文件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有不一致,请以已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通知为准.
4、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收到采购文 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超过规定的 异议提出时限,招标人不予受理. 如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已申 办 三证合
一、五证合一 新证的, 三证合
一、五证合 一 新证为真实有效,资格审验视为符合要求. 注: 招标文件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前附表 为准 .
9
三、招标文件说明
1、招标文件组成 本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1 招标公告 1.2 投标须知 1.3 投标文件组成 1.4 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开标、评标及废标 1.4 评分标准 1.5 合同 1.6 投标文件格式
2、注意事项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所有招标文件,并对照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的响应,因此会增 加投标人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3.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3.1 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及 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请在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 面形向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并视 为对招标文件的条款认可. 3.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上传至贵州省政 府采购网和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与修改发出 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4、投标报价说明 4.1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一次性最终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包括货 物价款、途中运输费、 装卸费、税费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 等一切应由采购人支付的费用.
10 4.2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4.3 招标方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也不接受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捐赠. 4.4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的《开标一览表》上写明投标项目的单价和投标总价,最终 以实际报价结算. 4.5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投标保证金 5.1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3)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事前已书面通知投标人的 除外) (4) 中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署采购合同. (5)投标人相互串通、联合哄抬投标报价. (6) 投标过程中有进行贿赂或其它与投标有关的违法行为. (7)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以后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放弃投标,将不予退还 其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