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07-16 |
(一)核查过程和依据: ――收集并查阅了公司
2007 年设立以来的历次出资变更工商登记资料;
――查阅了公司股东历次出资的验资报告、评估报告;
――公司设立以来历次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股东出资的银行入账凭证;
――公司整体变更时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
――股东出资相关决议、备忘录;
――无形资产相关权属证明;
――查阅了《关于新修施行后挂牌条件及其指引调整情况的公告》 .
(二)经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关于新修施 行后挂牌条件及其指引调整情况的公告》 (股转系统公告[2014]13 号)的规定, 公司申请挂牌时注册资本须缴足. 同时根据修改后《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
(一)
5 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 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 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第十七条规定,发起人/股东姓名、认购的股份数、出资 方式如下: 序号 股东 姓名或名称 认购 股份数 持股比例 (%) 出资 方式 出资时间
1 钟喜生(发起人) 503.5028万股 49.46 货币 2014年9月2中芯同创(发起人) 419.7214万股 41.23 货币 2014年9月3郁昂(发起人) 35.7318万股 3.51 货币 2014年9月4钟红生(发起人) 32.2706万股 3.17 货币 2014年9月5周三君(发起人) 26.7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