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9-07-16 |
倘於本文日期前发生或产生,将导致包销协议所 载任何保证於任何重大方面成为失实或不确 释义-4-「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认购价」 指 每股发售股份之认购价1.00港元 「附属公司」 指 具公司条例赋予该词之涵义 「主要股东」 指 具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承诺」 指 志高集团控股根橹蹩罴疤跫虮竟炯鞍 商作出之承诺 「包销商」 或 「金利丰证券」 指 金利丰证券有限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之公司,为根 券及期货条例可从事第1类 (证券买卖) 受规管活动之持牌法 团 「包销协议」 指 本公司与包销商於2010年9月9日就公开发售订立之包销协 议 「包销股份」 指 除外股份以外之所有发售股份,即107,433,660股股份 「不获接纳股份」 指 於最后接纳时间或之前未提交接纳或未收取 (视情况而定) 已填妥之申请表格 (随附於申请时支付全数款项的支票或银 行本票而於首次或 (由本公司选择) 继后出具时可兑现) 所涉 及之发售股份 (如有) 「%」 指 百分比 本章程中以人民币计算之金额按人民币1.00元=1.146港元换算,惟仅供说明. 终止包销协议 -
5 - 终止包销协议 倘於最后终止时间前出现下列情况,则包销商有权於最后终止时间前向本公司送达书面 通知以终止包销协议: (1) 包销商全权认为,公开发售之成功进行将受到下列事件之重大不利影响: (a) 实施任何新法规或现行法律或法规 (或其司法诠释) 变更,或出现任何性质之 其他事件,而包销商全权认为可能对本集团之整体业务或财务或经营状况或 前景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对公开发售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或(b) 本地、国家或国际发生任何政治、军事、金融、经济或其他性质之事件或变 动 (不论是否属於在本文日期之前及或之后发生或持续出现之一连串事件 或变动之一部分) ,或性质属本地、国家或国际任何敌对行动或武装冲突爆 发或升级,或影响本地证券市场者,而包销商全权认为可能对本集团之整体 业务或财务或经营状况或前景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或(c) 本集团之整体业务或财务或经营状况或前景出现任何重大不利变动;
或(d) 发生任何天灾、战争、暴动、公共秩序扰乱、群众骚乱、火灾、水灾、爆炸、疫症、恐怖活动、罢工或停工,而包销商全权认为可能对本集团之整体 业务或财务或经营状况或前景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或(e) 由於出现特殊金融情况或其他原因或该等情况生效而暂时禁止、暂停或严格 限制股份在联交所买卖;
或(f) 本公司证券在联交所暂停买卖为期超过十(10)个连续营业日,不包括就获准 刊发该公布或章程文件或与公开发售有关之其他公布或通函而暂停买卖;
或(2) 市况出现任何重大不利变动 (包括但不限於财政或货币政策或外汇或货币市场发生 变化、证券暂停或限制买卖等,以及就本条而言,货币状况之改变包括香港币值与 美利坚合众国币值挂h之制度变化) ,而包销商全权认为继续进行公开发售乃属不 宜或不智;
或 终止包销协议 -
6 - (3) 章程於刊发时所载之资料 (不论有关本集团之业务前景或状况或遵守任何法律或上 市规则或任何适用法规) 於本文日期前并未由本公司公开宣布或刊发,而包销商或 会全权认为於公开发售完成时对本集团整体而言属重大,并可能对公开发售之成功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倘出现下列情况,包销商亦有权於最后终止时间前发出书面通知以撤销包销协议: (1) 包销商获悉包销协议所载任何保证遭严重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