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7-17 |
三、教学用书征订要求
(一)严格执行征订操作规范.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免 费教科书征订发放验收管理办法》 (桂教规范〔2018〕1 号) ,组 织中小学校做好教学用书的征订工作. 各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实际在校生数统计、 填报享受免费教科 书的人数,不得预留教科书,如学生人数有变动,可向当地新华 书店进行补订.属免费提供的教科书科目,严禁再向学生收取费 用.教师(含特教学校教师)备课用的学生课本及配套资源,由学 校公用经费开支. 非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及配套资源(如实验报告册、图册、光盘、磁带、专题教育教材和地方教材等) ,由学校、学生自行选 用.
(二)按时完成征订任务. 请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于
2019 年6月20 日前将各品种教材 (含普通教材、特教教材)征订数提交至当地新华书店并上报市 级教育行政部门,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于
2019 年6月27 日前将本 市征订总数报我厅.开设壮汉双语教育的县(市、区)教育行政 ―5― 部门于
6 月20 日前填写《2019 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壮文教 学用书使用计划表》 (见附件 6)报我厅.
四、其他事项
(一) 中小学教材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 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二)2019 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可在我厅公众信息 网(http://jyt.gxzf.gov.cn/) "通知公告"查询, 《2019 年特 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 《2019 年体育运动学校国家 课程教学用书目录》 可在教育部网站 (http://www.moe.gov.cn/) 机构设置栏"教材局"的"通知公告"中查询.
(三)2019 年起国家统编中小学语文教材配有"中小学语 文示范诵读库" ,供各地按需自愿购买.
(四)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材使用 情况的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选用、使用教材的地方和学校要严 肃处理,责令纠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欧红芳、谢俏静,0771―
5815820、 0771―5815197,
邮箱:[email protected](普通教材、特教教 材) ;
零兴宁,0771―5815200,邮箱 [email protected](壮文教 材) ;
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
69 号816 室. 附件:1.2019 年秋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教科书目录 2.2019 年秋季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科书目录 ―6― 3.2019 年秋季普通高中教科书目录 4.2019 年秋季中小学教师教学用书目录 5.2019 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壮文教学用书目录 6.2019 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壮文教学用书使用 计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9 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