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07-17 |
(b) 重庆康达已就阳谷国环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所拟进行的股权转让取得内部批准且阳谷国环其他股东已就此表示同意或并无作出干预;
及C5C(c) 买方已完成中国法例、规例及本身章程细则所规定的批准或授权手续. (ii) 代价其中5% ( 即人民币4,765,600元)须於达成以下先决条件之日起五(5)个营业 日内支付: (a) 买方指定的专业人士已就阳谷国环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所拟进行交易发出尽职调查报告及审计报告;
(b) 当地政府机关批准阳谷国环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所拟进行股权转让;
(c) 重庆康达及买方已办妥拥有权转让存档手续,包括工商变更登记及阳谷国环的法定代表人及高层管理人员变更登记;
(d) 重庆康达及买方已完成财务交接工作,包括移交阳谷国环所有账簿、财务报表、凭证、发票、网上银行钥匙及印信;
及(e) 重庆康达及买方已完成资产交接工作并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 (iii) 代价其中5% ( 即人民币4,765,600元)须於达成以下先决条件后支付: (a) 阳谷国环已稳定营运并按照政府确认「V」类提标改造后的水价足额收取一(1)个月污水处理费;
(b) 於股权转让后三(3)个月内阳谷国环设施均运作正常;
及(c) 已扣除阳谷国环拥有权变更前的未披露或漏报罚款或违约事件 ( 如有 ) . 过渡安排 於过渡期内,重庆康达须审慎管理阳谷国环及其资产,如有任何对阳谷国环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须立即通知买方.此外,重庆康达及阳谷国环不得就阳谷国环订立任何合约或交易,亦不得更改、修订或终止任何涉及阳谷国环的合约或交易,不得使阳谷国环产生除日常经营之外的负债或责任,不得转让或放弃权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阳谷国环的资产.阳谷国环於过渡期内的损益概由买方承担. C
6 C 聊城国环股权转让协议 聊城国环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日期: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订约方: (1) 卖方:重庆康达环保产业 ( 集团 ) 有限公司;
及(2) 买方:金风环保有限公司. 主体内容 根某枪饭扇ㄗ眯,重庆康达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购买重庆康达於本公告日期直接持有的聊城国环99 % 股权.於出售事项完成时,聊城国环将不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 代价及付款 聊城国环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代价为人民币75,540,600元,乃由重庆康达与买方公 平磋商厘定,经参考本集团实际投资成本.买方将就聊城国环於其审计报告所载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的未偿还债项(不多於约人民币23,696,400 元)负责.重庆康达将就聊城国环审计报告所载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之全部账面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及货币资金余额享有权益. 根某枪饭扇ㄗ眯,买方将按如下方式支付代价: (i) 代价其中90 % ( 即人民币67,986,600 元)及财务报表所载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应付重庆康达及其关连方的债项须於达成以下先决条件之日起五(5) 个营业日内支付: (a) 签立聊城国环股权转让协议;
(b) 重庆康达已就聊城国环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所拟进行的股权转让取得内部批准且聊城国环其他股东已就此表示同意或并无作出干预;
及(c) 买方已完成中国法例、规例及本身章程细则所规定的批准或授权手续. C
7 C (ii) 代价其中5%(即人民币377,700 元)须於达成以下先决条件之日起五(5) 个营业日内支付: (a) 买方指定的专业人士已就聊城国环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所拟进行交易发出尽职调查报告及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