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7-17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 组织的;
2.道德品质恶劣,经教育仍不思悔改的.
三、体检
(一)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身体健康状 况检查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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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招生院校要会同当地卫生部门做好体检工作.具 体体检日期由各招生院校根据实际确定,原则上应于考试前或 考试后两天内进行.
(三)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二级甲等医院.主检医师 应由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原则性强的主治医师担任.体 检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体检工作人 员守则》 ,严禁舞弊.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出具的体检结论 无效.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 课.公共课为计算机(分理工农医类、文史财经类) 、英语,每 科满分为
150 分;
专业课满分为
200 分. 每门课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二)命题制卷.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计算机、英语两门 公共课和专业课的命题与制卷.
(三)考试时间.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
2019 年3月30 日至31 日,具体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安排如下(北京时间) : 日期 科目 时间
2019 年3月30 日 (星期六)
2019 年3月31 日 (星期日) 9:00―11:00 计算机 专业课 15:00―17:00 英语
(四)考试大纲.英语科和计算机科考试大纲按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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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和 附件
5 执行.各招生院校应尽快制订专业课考试大纲,一 并向考生公布,并以此指导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复习 应考.
(五)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试题(包 括副题) 、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在启用前为国家秘密材料.
(六)考场必须设在招生院校本部.考试由各招生院校按 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评卷
(一)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各招生院 校分别设点组织评阅.各评卷点要成立评卷领导小组,由学校 主管领导任组长.分学科成立评卷组,学科组长由本学科负责 人担任.采取各评卷点分科目逐级负责制,严把评卷质量关, 按时完成评卷任务.各评卷院校要组织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能胜任评卷工作的教师参加评卷.
(二)评卷工作遵循 坚持标准,公正准确,给分有理, 扣分有据 的原则,严格执行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采取有效 措施,组织好评卷、复核、登分、试卷保管等各环节工作.各 学科要加强复查,严格控制评分误差,确保评卷质量.
(三)评卷工作应于
2019 年4月上旬结束.评卷结束后, 各招生院校要组织好登分、复核、统计、划线等各项工作,并 将考生成绩打印成册, 于2019 年4月中旬连同考生成绩库报省 教育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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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生计划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 达的计划为准.
七、录取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招生 院校组织实施.
(二)录取工作实行 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 的 录取体制.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从以下三种划 线方法中任选一种,但不得对单科成绩另作要求: 1.按文、理科大类划定公共课分数线,专业课单独划定最 低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