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9-07-17 |
8、该项目选址距居民区较近,应采取严格的噪声污染防治
4 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加强厂区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三、工程竣工后,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环 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生产使用.
四、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 的《报告表》送县环境监察大队.县环境监察大队要做好该项 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太谷县环境保护局
2018 年6月27 日 抄送:太谷县兴益水泥制品厂,县环境监察大队, 县建设项目管理股,山西德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