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17 |
八、中标公示 确定中标人后,中标结果将在龙江镇政务网站 招标采购 栏予以公示
3 个工作日.
九、异议和投诉 1.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如对招投标过程有异议或投诉的,可向龙江镇公共资源交 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称 资管办 )提出. 2.投标单位应保证本单位的资格条件符合本工程资格条件要求,资格条件如不符合 的,应在定标会议前向镇交易中心书面提出,并提交不参加定标会的书面说明.否则, 投标人补投诉的,或经查实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条件的,取消入库资格,不得参与后 续该工程的随机定标会议.如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出现以上情况的,该企业将纳入 不诚信投标企业名单,镇交易中心将没收该企业的诚信保证金,上缴镇财政局.
十、发出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1.中标公示截止,资管办没收到投标人异议或投诉的,或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不 影响中标结果的,资管办对中标结果予以备案,由镇交易中心确认后,向招标人发中标 通知书. 2.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在 (5)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报镇资管办备案, 中标人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工程,不得将中标工程转让(转包)或违法分 包给他人. 十
一、其他说明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将被视为不诚信投标,纳入不诚信投标企业名单.出现 放弃中标资格的,由招标人在余下投标人中重新随机选取中标人,如再出现放弃中标资 格的,招标人有权直接发包. 2.被纳入不诚信投标企业名单的,招标人不予退还信誉保证金. 3.用于随机选取的设备由镇交易中心提供并保障运作正常.在随机选取过程中,由 于停电或设备出现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随机选取工作时,由交易中心做好现场情况
6 记录,并由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员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在恢复供电或更换设 备后继续进行选取工作. 4.工程结算说明: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其中: (1)结算工程量:以工程竣工实际工程量为准(大包干的项目除外) ;
(2)项目(结算)单价: ①招标控制价中有相应综合单价的,按招标控制价中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乘以中 标下浮系数作为结算单价;
②招标控制价中无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根据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和有关规则确 定单价后,再乘以中标下浮系数作为结算单价;
③不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按招标控制价的计算规则计算总价后再乘以中标下浮系 数进行结算. 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相关规定的按专用条款的规定执行. 5.本工程的其他说明了或要求 (根据工程的需要由招标填写)
7
第三章 合同条款 使用《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 年版) 》 (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不同工程可根据实际进行修改或完善) 合同编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标准施工合同2009年版 工程名称:龙江镇丰华南路路口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顺德区龙江镇 发包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承包人: 广东省建设厅制9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 见,订立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