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9-07-17

60 天内办理完成.

3、关于违约责任 本公司与新振华房地产签订合同后,若新振华房地产未按约定的期限付款或中途提 出解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不予退还定金;

新振华房地产所缴纳转让金本公 司亦不予退还,作为新振华房地产对本公司的损失赔偿.若本公司中途违约,应书面通 知新振华房地产, 并自违约之日起十日内应以新振华房地产所缴纳给本公司的转让金 (含 定金)不计算利息双倍返还给新振华房地产.

4、关于转让合同的其他条款 税费分担:本公司与新振华房地产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 纳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过户契税由新振华房地产缴纳,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堤围费均由本公司缴纳.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新振华房地产承 担. 定价情况:此次土地使用权和工业厂房转让是本公司自行招标进行交易,成交价格 在不低于市场评估值的基础上,按竞价最高者得的原则.因此从程序上保证了转让的公 开、公平和价格的透明合理.此次土地和工业厂房使用权转让的成交价为人民币 91,200,000.00 元整.

四、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新振华房地产签订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与新振华房地产双方商定,新振华房地产同意给付本公司搬迁费用人民币

5000 万元.

2、补充协议签订之日,新振华房地产付给本公司

500 万元;

所转让的土地转换土地 使用性质后三日内,新振华房地产支付给本公司

2000 万元;

剩余款项

2500 万元于本公 司实际交付所有土地和工业厂房时一次性付清.

3、新振华房地产支付给本公司搬迁费用后,如遇政府给付本公司搬迁损失补偿费用 或以其它名义对转让合同所有地块和厂房的搬迁给付费用时,则本公司应当将该费用全 额返还给新振华房地产.如政府给予本公司补贴未达到伍千万元,则不足部分,本公司 无需退还新振华房地产.

五、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此次出售的土地和工业厂房资产是公司处置非主业资产、优化资产结构的一 项举措,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此次出售的土地和工业厂房资产最终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9,120万元,获得的搬迁费用为人民币5,000万元,

2007 年3月31日的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2,418万元,扣除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预计本次出售实现利润约人民币1亿元. 因此本次出售上述土地使用权产生的收益将增加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改善 本公司资产质量,并将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得到持续改善产生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新振华房地产签署的《土地使用权和工业厂房转让合同》 .

2、本公司与新振华房地产签署的《土地使用权和工业厂房转让合同补充协议》 . 特此公告.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07 年5月2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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