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9-07-17

47 号) 第十五条规定 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 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 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 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 ―

10 ― 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存在 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当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 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 品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 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 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工作场 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六项:未按照规定公布 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 援措施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 三条第八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第 七项: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 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 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 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六)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 漏检 针对问题: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 病危害定期检测, 是用人单位掌握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及程度, 以及检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措施效果的主要途径.当前一些用 ―

11 ― 人单位没有依法进行定期检测,也有些用人单位与职业卫生技术 服务机构串通一气, 弄虚作假. 本条规定对定期检测提出了要求. 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 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 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 档案, 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 号)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 托具有相应资质........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