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18 |
10000 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
8000 元,外观设计专 利每项奖励
2000 元. 第七条 C 类及以上期(报)刊论文、著作成果、专利成果、获奖成果由学 校奖励,D
1、D2 类期(报)刊论文由学院、教辅单位、职能部门自主决定是否 奖励及如何奖励, 但D1 类期 (报) 刊论文奖励不得高于
2000 元/篇, D2 类期(报) 刊论文奖励不得高于
1000 元/篇. 决策咨询报告、 《人民日报》 、 《光明日报》 、 《新华社》等内参清样稿件,按照《西南政法大学期刊分类办法》第八条规定认定成果等级后予以奖励. 第八条 同一成果符合不同奖励标准的或多次获奖, 按最高标准奖励, 不重 复奖励. 按照本办法已奖励过的科研成果,再版时不再给予奖励. 第九条 科研奖励按学年发放.上一年度由于作者以外的原因而未予奖励 的,在下一年度予以补发. 第十条 对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教师或其他科研人员, 应当扣发或停发其 当年的全部科研奖励. 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按照《西南政法大学学术规范》的规定进行;
认 定期间,暂缓发放科研奖励. 第十一条 荣誉教授、特聘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及重点研究基地兼职 研究人员以西南政法大学为第一单位形成的 C 类期(报)刊及以上学术论文符合 本办法规定的,给予 50%的奖励.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
2009 年9月1日起实施.原《西南政法大学科研奖励 办法》 (西政委发[2006]31 号文件及其附件)同时废止;
学校以往其他相关规定 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附件 1: 《西南政法大学期刊分类办法》 附件 2: 《西南政法大学科研成果登记与认定办法》 西南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
4 - 附件 1: 西南政法大学期刊分类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科研在建设高水平大学中的引导作用, 为全校科研评价 和考核提供依据,鼓励我校教师严谨治学,努力产出创新性的科研成果,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分类办法以 SCI、SSCI、A&
HCI、CSSCI、CSCD、EI、 《中文核心 期刊要目总览》 、 《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 、CPCI-SSH(原ISSHP) 、 CPCI-S(原ISTP)等来源期刊为基础,结合学校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现状以及学 校中长期发展目标编制而成.若SCI、SSCI、CSSCI、CSCD、A&
HCI、EI、 《中文 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 《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 、 CPCI-SSH (原ISSHP) 、 CPCI-S(原ISTP)等更新,以其更新版本为标准,各索引新增收录的期刊,将自 动列为相应类别,被各索引调整出的期刊,将自动从相应类别中退出.具体论文 类别的认定, 以论文发表时各索引收录期刊目录为准,国外论文以检索数据库收 录时间为准.
第二章 期刊认定与分类 第三条 根据学术期刊的办刊质量和影响因子,学校将学术期刊分为 A、B、 C、D
1、D2 五个等级.其中,A、B 类为校定权威期刊,C 类为校定重要期刊,D
1、 D2 类为校定核心期刊. 第四条 A 类期刊 《中国社会科学》 (含英文版) 、 《中国科学》 (任一专业版) . 第五条 B 类期刊 1.《马克思主义研究》 、 《哲学研究》 、 《法学研究》 、 《中国法学》 (不含英文 版) 、 《历史研究》 、 《文学评论》 、 《新闻与传播研究》 、 《经济研究》 、 《政治学研究》 、 《社会学研究》 、 《民族研究》 、 《教育研究》 、 《体育科学》 、 《管理世界》 、 《中国图 书馆学报》 、 《外语教学与研究》 、 《求是》 、 《心理学报》 、 《世界宗教研究》 、 《中华 西南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