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9-07-18 |
24 小时内开始拆除和重建此缺陷工程,直至工程师接受为止,否则, 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可无须通知承包人而另雇他人拆除及修复,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 20%的代办费 在内都必须由承包人负担.即使承包人接受工程降值的处理,他仍须对保修期内产生的缺陷负责,并 且必须立即改正.同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范围在
1000 元至该项总价的违约金. 承包人应按标书及施工图纸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及江苏 省、苏州工业园区的有关规定.发包人要求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5. 适用规范和标准 5.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5.1.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适用于本工程 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范等的名录见本章
第三节. 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承包人应书面要求监理人予 以澄清,除监理人有特别指示外,承包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5.1.3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 规范、 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 若适用的现行规范、 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 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5.2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5.2.1 适用本工程的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见本章第二部分. 5.2.2 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节的组成内容. 6. 安全文明施工:本工程要求达到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工地. 6.1 安全防护
3 6.1.1 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履行安全施工职责. 6.1.2 承包人应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 成或竣工后撤除: (1)设立在现场入口显著位置的现场施工总平面图、 总平面管理、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环境保护、 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和主要参建单位名称和工程概况等说明的图板;
(2)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须设立的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 救电话提示牌等等;
(3)洞口和临边位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身栏杆、脚手架、洞口盖板、桩孔封堵和加筋、竖井 防护栏杆、防护棚、防护网、坡道等等;
(4)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衣等安全生产用品;
(5)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电动工具的安全保护和接地装置和操作说明;
(6)装备良好的临时急救站和配备称职的医护人员;
(7)主要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24 小时36 伏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种可能的事 故;
(8)足够数量的和合格的手提灭火器;
(9)装备良好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
(10)对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制定诸如用火证等的管理制度;
(11)其他:按照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 安全文明施工作业标准 及国家 建筑施工安 全检查标准 执行. 6.1.3 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对其由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施工安全措施不 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6.1.4 承包人应建立专门的施工场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备足够数量的和符合有关规定的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检查,召集和主持现场全体人员参加的安全生 产例会(每周至少一次),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 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确保所有的 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承包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当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6.1.5 承包人应遵照有关法规要求,编印安全防护手册发给进场施工人员,做好进场施工人员上 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建立考核制度,只有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进场施工作业.特种作业人 员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在任何分部分项工程开 始施工前,承包人应当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等进行安全交底,并由 双方签字确认. 6.1.6 承包人应为其进场施工人员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 承包人还应为施工场地(现场) 邻近地区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一切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围栏及 警告等,以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以及最大程度地降低施工可能造成的不便. 6.1.7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 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沿、危险品存放处、未能及时封堵的桩孔等危险部位设 置一切必需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但不限于标准道路标志、报警标志、危险标志、控制标志、安全标 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等,并配备必要的照明、防护和看守.承包人应当按监理人的指示,经常补 充或更换失效的警示和标志. 6.1.8 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现场)内由其提供并安装的所有提升架、 外用电梯和塔吊等垂直和水平 运输机械进行安全围护,包括卸料平台门的安全开关、警示铃和警示灯,卸料平台的护身栏杆,脚手 架和安全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