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9-07-18 |
1、2 项所述两种办法. (3)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 计算扣除.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扣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2)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扣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 20%的扣除: 加计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二)对于存量房地产转让,可扣除: 1.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或出让金、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2019《税法》高频考点: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清算 我们一起来学习 2019《税法》高频考点: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清算.本考点 属于《税法》
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第三节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的 内容. 【内容导航】 : 1.应纳税额的计算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 【考频分析】 : 考频: 复习程度:掌握本考点.非常重要,税法考试每年必考. 【高频考点】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清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计算步骤: 1.扣除项目合计=∑5/4/3/2(选择,计算) 2.土地增值额=应纳收入-1 3.增值率=2/1→找税率(记) 4.应纳税额=2*税率-1*速算扣除系数 提示:2016 年5月1日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 1.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①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②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③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①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 例在 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 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②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③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④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2.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 (1)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 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2)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 权未产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3.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1)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