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07-18 |
10.6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须向采购单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 证明)签字的函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 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0.7 谈判开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
但可以在谈判前出示加
6 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通知放弃谈判. 11. 谈判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11.1 谈判小组由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 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 2/3. 11.2 竞争性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1.2.1 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
11.2.2 与满足谈判文件商务和技术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11.2.3 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11.2.4 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11.2.5 编写评审报告;
11.2.6 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12. 谈判 12.1 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现场谈判;
12.2 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 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 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2.3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 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12.4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 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2.5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 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2.6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2.7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 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12.8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现场谈判由供应商提
7 供最终实施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