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7-18 |
1 董事会函件 (1) 绪言
4 (2) 建议重选退任董事
5 (3) 一般授权
5 (4) 重新委任核数师
6 (5) 股东周年大会及受委代表安排
7 (6)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7 (7) 责任声明
7 (8) 推荐建议
8 (9) 提名委员会之推荐建议.8 附录一 ― 拟於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之退任董事履历详情.10 附录二 ― 购回授权之说明函件
18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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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 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 指 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星期六) 上午十一时假 座中国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夹浦经济开发区总办事处会议室 举行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股东周年大会 或其任何续会,其通告载於本通函第21至25页;
「联系人士」 或 「紧密联系人」 指 具有GEM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纳尼亚 (香港) 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 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GEM上市;
「关连人士」 指 具有GEM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控股股东」 指 具有GEM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扩大授权」 指 建议授予董事的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致使在发行授权项下可 予配发、发行及处理的股份总数中,加入任何根夯厥谌 购买或购回的股份 「GEM」 指 联交所GEM;
「GEM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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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行授权」 指 配发、发行及处理股份之一般及无条件授权,惟有关股份数 目最多为本公司於通过授出有关授权的普通决议案当日已发 行股本总面值20%;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指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即本通函付印前确定本通函所载 若干资料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上市日期」 指 本公司股份开始在联交所买卖的日期,即二零一九年二月 二十六日;
「大纲及细则」 指 本公司不时修订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股章程」 指 本公司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三日的招股章程;
「购回授权」 指 购回股份之一般及无条件授权,惟有关股份数目最多为本公 司通过授出有关授权之普通决议案当日已发行股本总面值 10%;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第571章) (经不时修订、补充或其 他方式修改) ;
「股份」 指 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每股面值0.001美元之普通股;
「购股权」 指 本公司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可授出 的购股权;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份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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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 「Spring Sea」 指Spring Sea Star Investment Limited,一间於二零一七年六月 十四日在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於最后实际可 行日期,其由戴顺华先生及宋晓英女士分别持有约53.98%及46.02%的权益;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及 「收购守则」 指 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 C
4 C Narnia (Hong Kong) Group Company Limited 纳尼亚 (香港) 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607) 执行董事: 注册办事处: 戴顺华先生 (主席) PO Bo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