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9-07-18 |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瑞丰高材 ) 财务报表,包括
2018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的合并 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瑞丰高材
2018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 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瑞丰高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 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 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 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 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营业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
六、
26 所述, 瑞丰高材
2018 年度营业收入为 1,445,439,011.75 元.营业收入确认是否恰当对经营成果产生很大影响,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 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 我们将营业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 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①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 性;
② 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测试,包括:本期各月份收入、成本、毛利率 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性程序,评 价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③ 对收入执行发生过程测试,从销售收入的会计记录中选取样本,检查销 售相关的合同、发货单、发票等信息,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评价收入确认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
④ 对收入执行完整性测试,从发货记录中抽取样本追查至发票开具、收入 确认,检查收入确认的完整性;
⑤ 对于出口销售,将销售记录与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出口 销售单据进行核对,并利用中国电子口岸系统查询有关信息,核实出口收入的真 实性;
⑥ 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货单及其他支 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瑞丰高材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
2018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 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 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 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 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 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 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