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9-07-18 |
2014 年5月13 日,公司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4】166 号).因公司
2011 年、2012 年、
2013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和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 条、第14.1.2 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决定本公司股票自
2014 年5月16 日起暂停上市. 2014年5月19日、5月22日,公司披露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
050、 2014-053),公司董事会提示投资者仔细阅读其公告内容,并作提示如下:
2014 年4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锅炉股份 有限公司债转股方案》,并在
2014 年4月11 日披露的《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中作出了如下风险提示:
1、根据公司
2014 年4月2日披露的《2013 年度业绩快报》及《2013 年度 财务报表》,预计公司
2013 年度净利润、2013 年末净资产均为负值.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预计
2014 年4月29 日公司
2013 年年报披露后,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实施暂停上市,且本次债转股方案实 施完毕后,预计公司股票依然将处于暂停上市状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公司
2014 年 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至少需同时达到:(1)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2)净利润 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正值,方能达到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要 求.
3、本方案是武锅股份为避免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做出的重要举措.本方案实 施后,公司净资产将由负值转为正值,净资产将能满足股票恢复上市的要求.
4、本方案越早实施完毕,由武锅股份对阿尔斯通中国的债务产生的财务费
2 用将越少,越能有效支持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达到正值,以满足股票恢复上市的条件.
5、若本方案未能获得股东大会通过或相关监管部门的核准,则公司难以再 通过其他方式实现
2014 年末净资产由负值转为正值,公司股票将面临着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若本方案未能在
2014 年上半年实施完毕,相关债务产生的财务费 用将对公司
2014 年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压力,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将较难达到正值,公司股票依然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6、本方案实施完毕后,若公司
2014 年相关财务指标未能达到申请恢复上 市的要求,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7、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本方案存在无法获得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8、本方案尚需取得武汉市国资委、武汉市商务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 否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 性.
9、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武锅股份盈 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 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武锅股份本方案 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 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