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8 |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第三十四条规定: 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建设公共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 设施,实现雨水、污水分流.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
5 年内,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和重点建制镇的生活污水应当全部纳入公共污水管网并经污 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 他排放含氮、磷等污染水体的企业和项目;
(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 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 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 有害污染物的车辆、 船舶和容器等;
(五) 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六) 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七)围湖造田;
(八)违法开山采石或 者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07)》第二十四条规定准保护区禁止 下列行为:
(一)建设化工、制革、制药、造纸、电镀(含线路板蚀刻)、印染、洗毛、 酿造、冶炼(含焦化)、炼油、化学品贮存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项目;
(二)禁止在距二级保护区
1000 米内增设排污口. 本项目的建设均符合上述管理要求.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原有项目概况 昆山升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10 月09 日, 位于昆山市巴城镇石 牌升光路
318 号,经营范围为:生产电缆桥架、托盘、母线槽、无尘室天花板及 龙骨、无尘室用送风机、电器插座、金属隔间板及各种五金配件;
销售自产产品 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年产电缆桥架
50 万米、托盘
5000 个、母线槽
1 万米、无尘室天花板 及龙骨
5 万平方米、无尘室送风机
1 万张、金属隔间板
30 万平方米、五金件
5 万个、电器插座
200 台. 企业原有项目历次环保审批情况: 具体情况见下表 1-3. 表1-3 昆山升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历次建设项目情况 序号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环保批复情况 验收情况
1 昆山升威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注册资本 及变更经营范 围项目 增加注册资本
300 万美元, 变 更经营范围:生产发光二级体 等光电器件,开发、生产导光 板等半导体、 元器件专用材料, 电缆桥架、托盘、母线槽、无 尘室天花板及龙骨;
销售自产 产品
2007 年07 月23 日通 过环保审批,昆环建 [2007]2962 号 已验收
2 昆山升威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经营范围 项目 增加经营范围为: 无尘室用送 风机、电器插座、金属隔间板 及各种五金配件;
销售自产产 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业务,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的项目
2011 年11 月03 日通 过环保审批,昆环建 [2011]4240 号 未验收 注:待本次扩建项目完成后,企业将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申请.
2、原有项目设备、原辅料情况及产品产能见下表 1-
4、1-
5、1-6. 表1-4 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 名称 重要组分、规格、指标 年耗量 储存方式 钢板 -- 50350t 堆放 铝板 -- 20060t 堆放 喷涂粉 主要由钛白粉(TiO2)、环氧聚酯固化 剂(丙烯酸环氧聚酯)、超细钡颜料及 少量增光剂等配比组成 80t 桶装 无尘室天花板及龙骨成品件 -- 15t 堆放 脱脂剂 为常用表面活性剂,主要成份为:硅酸 钠、碳酸氢钠及活性剂 0.6t 桶装 皮膜剂 主要成份为磷酸钠 0.6t 桶装 铝剂型材 -- 80t 堆放 彩钢板 -- 200t 堆放 岩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