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9-07-27 |
CHINA SUNTIEN GREEN ENERGY CORPORATION LIMITED*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956)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的业绩公告 财务资料摘要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 ? 收入为人民币 99.75 亿元,比2017 年提高 41.3% ? 税前利润为人民币 17.43 亿元,比2017 年提高 44.8% ? 本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为人民币 12.69 亿元,比2017 年提高 35.0% ? 每股盈利为人民币 0.3337 元,比2017 年提高 31.9% 董事会建议对
2018 年度进行末期股息分配,每股人民币 0.125 元 (含税) . 业绩摘要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董事会 ( 「董事会」 ) 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合称 「本 集团」 )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之经审计业绩.本公告符合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 ( 「上市规则」 ) 有关需附载於年度业绩初步公告的资料的相关规定.
2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止,本集团合并资产人民币 391.6 亿元,净债务权益比率 66%,合并收入人 民币99.75亿元,同比提高41.3%,归属股东净利润人民币12.69亿元,同比提高35.0%.每股盈利 为人民币 0.3337 元. 董事会建议向所有股东派发末期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 0.125 元 (含税) ,合计人民币 4.64 亿元 (含税) ,须待股东於
2019 年6月11 日 (星期二) 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 ( 「股东周年大会」 ) 上获股东批准 后派发. 本集团详细的财务表现请参见本公告附录所载财务信息.
2018 年业绩回顾
一、经营环境
2018 年,世界经济增长步伐加快,复苏稳健.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国民经济运 行保持在合理区间,总体平稳.全年国内生产总值 900,309 亿元,比上年增长 6.6%,超过了 6.5% 的预期发展目标. 随著我国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和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不断深化,能源绿色发展取得积极进展:能源供需整体稳定,能源消费结构继续优化,节能 降耗稳步推进.2018年能源消费总量比上年增长3.3%.其中,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 清洁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比上年提高约 1.3 个百分点,煤炭消费所占比重下降约 1.4 个百分点.
(一) 风电及光伏行业经营环境 1. 风电并网容量及发电量稳定增长 根夷茉淳址⒉嫉氖,2018 年全社会用电量 68,449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8.5%.
2018 年,我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 2,059 万千瓦,累计并网 1.84 亿千瓦.全年风电发 电量 3,660 亿千瓦时,全年风电利用小时数 2,095 小时,同比增加
147 小时.
3 2018 年,河北省风电累计并网容量 1,391 万千瓦;
风电年发电量
283 亿千瓦时,弃 风率 5.2%,利用小时数 2,276 小时,同比增加
26 小时. 2. 强力政策出台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
2018 年10 月30 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 《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 》 (简称 《计划》 ) ,为全面提升清洁能源消纳能力确定明确目标. 《计划》 明确到
2020 年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其中,
2018、
2019、2020 年,风 电方面需确保全国平均利用率分别高於88%、90%、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弃风率分 别低於12%、10%和控制在合理水平;
光伏发电利用率高於95%,弃光率低於5%.
2018 年,全国风电全年弃风电量
277 亿千瓦时,同比减少
142 亿千瓦时,平均弃风 率7%,同比下降
5 个百分点,实现弃风电量和弃风率「双降」 . 3. 风电光伏平价鼓励政策颁布 2019年1月10日,为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 局联合发布 《关於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 (简称 《通知》 ) , 《通知》 明确鼓励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这些项目不占用各省现 有年度规模指标,优先享受 《通知》 内各项扶持政策,开启了增量市场新空间. 《通知》 的发布,对风电光伏项目摆脱补贴依赖,实现平价上网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同 时对於助推风电、光伏发电从补充能源向主流能源转变也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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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天然气行业经营环境 1. 天然气总体需求量快速增长
2018 年,受宏观经济形势向好以及「煤改气」政策的持续推进,天然气的消费量呈 现不断增长的趋势.
2018 年天然气产供销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诵锌毂ㄍ臣,天然气表观消费 量2,803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18.1%. 2. 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政策颁布
2018 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於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 知》 ,通知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 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 (增值税税率 10%) 安排.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 为基础,在上浮 20%、下浮不限的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实现与非居民 用气价格机制衔接.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实施一年后允许上浮.该方 案自
2018 年6月10 日起实施. 3. 天然气行业重磅政策发布 2018年8月30日,国务院发布 《关於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简称 《意见》 ) , 《意见》 要求加快天然气产能和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加大国内勘探开发 力度,全面实行区块竞争性出让,抓紧出台油气管网体制改革方案,推动天然气 管网等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将致密气纳入补贴围,对重点地 区应急储气设施建设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支持,加快建立上下游天然气价格 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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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回顾
(一) 风电业务回顾与主要财务指标 1. 风电业务回顾 (1) 装机容量稳步增长
2018 年度,本集团新增风电控股装机容量 509.8 兆瓦,累计控股装机容量为 3,858.15 兆瓦;
新增风电权益装机容量 458.85 兆瓦,累计权益装机容量为 3,482.75 兆瓦.年内新增转商业运营项目容量 384.5 兆瓦,累计转商业运营项 目容量 3,262.85 兆瓦.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陆上风电在建工程建设容量总计659.3兆瓦, 海上风电在建工程建设容量
104 兆瓦. (2) 风电场可利用小时数增加 2018年度,本集团控股风电场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482小时,较上年度同期增 加90 小时,高出河北省平均可利用小时数
206 小时,主要原因是公司整体限 电情况好转,2018 年公司风电限电率 5.43%,较去年同期下降了 2.39 个百分 点.新投运风电场风机性能较好,风能转换效率提高,提高了利用小时数. 本集团控股风电场实现发电量76.76亿千瓦时,较上年度同期增长13.93%.平 均风电机组可利用率 97.97%. (3) 加快推进风资源储备
2018 年度, 本集团新增核准容量663.5 兆瓦, 累计核准未开工项目容量2,473.6 兆瓦. 报告期内,本集团共计 234.5 兆瓦风电项目列入国家核准计划,本集团累计取 得国家核准计划容量已达 6,633.3 兆瓦,分布於全国
10 多个省份.
6 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增风电协议容量 4,230 兆瓦,分布於河北、河南、山东、 山西、辽宁、云南、安徽、甘肃、江西、江苏、陕西、四川、西藏、湖北、 湖南、广西、青海、黑龙江、浙江、重庆、新疆、内蒙古等
22 个地区. (4) 运维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在中电联2017年度风电行业华北地区对标工作中,本集团所属的2个风电场获 得5A 级、1 个风电场获得 4A 级、3 个风电场获得 3A 级,蝉联河北省张家口区 域对标一等奖. 2. 风电业务主要财务指标 (含光伏) (1) 收入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风电业务的销售收入为人民币 34.22 亿元,同比增加 10.35%,风电业务的销售收入占本集团销售收入的 34.31%.收入上升的主要 原因为本集团风电场运营装机容量增加,利用小时数较高,导致售电量同比 增加、售电收入增加. (2) 经营费用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风电业务的经营费用 (包括销售成本、销售及分销成本、 行政开支以及其他开支) 为人民币15.92亿元,同比增长5.71%.主要原因是随 著风电和光伏项目的陆续投运,经营费用相应增长. (3) 运营利润 本报告期内,风电业务运营利润为人民币19.13亿元,同比增加15.73%,主要 原因是风电收入增加导致利润增加.毛利率61.32%,比上年同期增长1.7个百 分点,主要原因为本集团运营风电场发电量高於上年,导致售电收入增加、 毛利率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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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天然气业务回顾与主要财务指标 1. 天然气业务回顾 (1) 天然气售气量同比显著提升 本报告期内,受环保政策持续推进及「煤改气」政策影响,本集团天然气售气 量上升,全年实现售气量 26.31 亿立方米,同比上升 40.0%.其中:批发气量 为16.2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48.3%,占总销售气量的 61.6%;
零售气量为 9.2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31.5%,占总销售气量的 35.0%;
CNG/LNG 气量为 0.92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4.8%,占总销售气量的 3.5%. (2) 积极推进基建工程建设 本集团
2018 年度新增天然气管道 1,054.50 公里.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止, 本集团累计运营管道 4,142.17 公里,其中长输管道 882.6 公里,城市燃气管道 3,259.57 公里;
累计运营
19 座分输站、11 座门站. 报告期内,冀中十县管网工程 (二期) 主线、小辛庄支线试运行,辛集支线、 新城支线全部贯通,站场全部土建主体完工;
石家庄裕华电厂供气专线工程 投产,高邑县环城管网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部分投产,赞皇县城镇燃气管线 综合利用工程线路完成 4.5 公里. (3) 持续开拓天然气下游市场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依托新投运管线,大力发展天然气终端用户,新增各类 用户 44,033 户.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止,本集团累计拥有用户 280,913 户.
8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稳步推进区域市场和大用户开发,在河北省石家庄赞皇 县设立分公司;
华电石家庄热电燃气机组、裕华热电供暖燃气锅炉完成试车 运行. (4) 输气网络逐步完善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参与输气管线建设、输气网络得到进一步完善.鄂 安沧管线与京邯管线系统对接通气;
参股中海油蒙西管道项目已注册合资公 司;
京邯复线、涿州-永清管线、秦丰沿海管线均取得省发改委的核准批覆. (5) 稳健发展 CNG、LNG 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稳健发展 CNG、LNG 业务.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止,本 集团累计运营 CNG 母站
7 座、CNG 子站
7 座. (6) 开展「管理提升年」活动,持续夯实发展基础 报告期内,本集团附属河北天然气继续创新管理模式,以提升管理效能为重 点,防化解各种潜在风险,积极开展降本增效,不断提升生产运行管理水 平,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活力,持续夯实发展基础. 2. 天然气业务主要财务指标 (1) 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天然气业务收入人民币65.51亿元,同比增加65.55%,天然 气业务的销售收入占本集团业务收入的 65.67%.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 期内本集团售气量较上年大幅增加.其中管道批发业务销售收入人民币 38.35 亿元,占本集团天燃气业务收入的 58.54%;
城市燃气等零售业务销售收入人
9 民币 22.70 亿元,占本集团天然气业务收入的 34.65%;
CNG 业务销售收入人 民币 2.26 亿元,占本集团天然气业务收入的 3.45%;
其他收入人民币 2.20 亿元,占本集团天然气业务收入的 3.36%. (2) 经营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天然气业务的经营费用 (包括销售成本、销售及分销成本、 行政开支以及其他开支) 为人民币61.63亿元,比上年的人民币37.80亿元增加 了63.04%,主要原因为购气量较上年大幅增加,相应销售成本大幅增加. (3) 运营利润 报告期内,天然气运营利润约为人民币 3.99 亿元,较上年增加了 108.9%,主 要原因是售气量增加导致利润增加.毛利率为 11.61%,比上年增长 0.01 个百 分点.
(三) 其他清洁能源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在大力发展风电、天然气业务的同时,也积极、稳步推进其他新能源 项目的开发、建设进度.
2018 年度,本集团稳步发展光伏发电项目,新增光伏备案容量
20 兆瓦,累计备案未开 工项目容量
40 兆瓦. 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增黑龙江泰来双胜 20MWp 光伏电站在建项目,已於年内建成并网 发电. 截至
2018 年底,本集团累计运营
101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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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层对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的讨论分析
(一) 概览 根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本集团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15.75 亿元,同比增 加42.58%,其中,归属於本集团权益持有人的利润为人民币 12.69 亿元,同比增加 35.00%,主要原因为本集团风电、天然气业务实现利润较上年大幅增加.
(二) 收入
2018 年度,本集团的收入为人民币 99.75 亿元,同比增加 41.33%.其中: 1. 天然气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5.51亿元,同比增加65.55%,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售气 量增加导致收入增加. 2. 风电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4.22亿元,同比增加10.35%,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运营装机 容量及利用小时数增加,导致售电量增加、售电收入增长.
(三) 其他收入和其他收益净额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其他收入和其他收益净额为人民币1.00亿元,同比增加23.46%, 主要是本集团应付供应商设备款因质量问题不再交付.
(四) 经营费用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费用 (包括销售成本、销售及分销成本、行政开支以及其他开 支) 合计人民币 78.37 亿元,同比增加 45.83%,其中: 1. 销售成本人民币71.16亿元,同比增长49.80%,主要原因是本集团销售成本中天然 气购气成本占主要部分,天然气售气量大幅增加,相应购气成本大幅增加. 2. 行政开支人民币 5.02 亿元,同比增长 10.82%,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人员费用和行政 开支费用随生产规模的扩大而相应增加.
11 3. 其他开支人民币 2.19 亿元,同比增长 28.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形资产、在建 工程及商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五) 财务费用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财务费用为人民币 7.85 亿元,与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7.74 亿元相比, 同比增加 1.42%.主要原因是随著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导致借款本金增加继而令利息支 出增加.
(六) 应占联营公司利润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应占联营公司利润人民币 2.96 亿元,与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2.15 亿元 相比,增加人民币 0.81 亿元,主要为参股企业盈利水平大幅上升.
(七) 所得税费用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开支净额人民币 1.68 亿元,与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0.99 亿元相 比,增加人民币 0.69 亿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本集团税前利润大幅增加,所得税费用 自然增加.
(八) 净利润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15.75 亿元,同比增长 42.53%.本报告期内 风电板块售电收入大幅增加及毛利率提高,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11.90 亿元,同比增加 20.93%;
天然气业务板块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71亿元,同比增长126.44%,主要是报告 期内售气量增加进而净利润增加.
(九)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益人民币 12.69 亿元,与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9.40 亿元相比,增加人民币 3.29 亿元,主要为本集团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本公司股东应占基本每股盈利为人民币 0.333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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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非控制性权益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