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9-08-09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XXXXX-201X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assembled steel structure building (征求意见稿) 201* -* * -* * 发布 201* -* * -* *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assembled steel structure building GB XXXXX-201X 主编部门: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年*月*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 前言根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规范等

3 项标准规 范编制工作的函 (建办标函[2016]909 号)要求,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了国家标准《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 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 参考国际先进标准和相关技术指南, 结合我国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发展的需要,总结并吸收了国内外有关装配式钢结构技术 和设计、应用的成熟经验,经过认真讨论和修改,完成了本规范的征求意见稿. 本规范共分

9 章和 X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 设计、集成设计、建筑部品构件生产与运输、施工与安装、验收、运营使用与维护. 本规范征求意见稿不得作为工程设计、制作、施工、验收及运营维护的依据.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 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欢迎各单位和个人对本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编制组进 一步修改完善.意见或建议请寄交: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 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主语国际

2 号楼, 邮政编码:100048,

邮箱: [email protected]) . 本规范主要编制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要编制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 究所、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钢建 筑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北京和能人居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恒通赛木科技有限公司、北 京建筑大学、北京建谊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东 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旭建新型建材股份有 限公司、清华大学、上海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3海城建物资有限公司、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天津大学、同济大学、西安建筑大学、浙江大学、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精工钢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钢结构协会、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中建钢构有限公 司、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卓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排名不分先后) . 主要起草人: 主要审查人:

4 目次1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5 4 建筑设计

6 4.1 一般规定

6 4.2 建筑性能

6 4.3 模数协调

7 4.4 标准化设计

7 4.5 建筑平面与空间

8 4.6 设计协同与信息化

9 5 集成设计

10 5.1 一般规定

10 5.2 主体结构

10 5.3 围护系统

18 5.4 设备与管线

23 5.5 内装

25 6 建筑部品构件生产与运输

29 6.1 一般规定

29 6.2 结构构件生产

29 6.3 围护部品生产

31 5 6.4 内装部品生产

31 6.5 运输与堆放

32 7 施工与安装

34 7.1 一般规定

34 7.2 主体结构施工

34 7.3 围护部品安装

36 7.4 设备与管线安装

38 7.5 内装部品安装

40 8 验收

43 8.1 一般规定

43 8.2 主体结构验收

44 8.3 围护系统验收

45 8.4 设备与管线验收

47 8.5 内装验收

47 8.6 竣工验收

48 9 运营使用与维护

50 9.1 一般规定

50 9.2 主体结构使用与维护

50 9.3 围护系统使用与维护

51 9.4 设备与管线使用与维护

52 9.5 内装使用与维护

52 1

1 总则 1.0.1 为规范我国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建设,提高工业化设计与建造技术水平, 符合国家 适用、经济、绿色、美观 的建筑方针,全面提高装配式钢结构建筑 建设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制定本规范. 1.0.2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建设应符合建筑全寿命期的可持续性原则,在装配式钢 结构建筑的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验收和运营维护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 济政策,加强工业化生产全过程、全专业的管理和质量控制,做到安全适用、技 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 1.0.3 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到

9 度的装配式钢结构民用建筑及门式 刚架钢结构建筑. 1.0.4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验收与运营维护,除应 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当其他标准与本规范冲突时, 以本规范为准.

2 2 术语 2.1.1 装配式建筑 assembled building 装配式建筑是指用预制部品构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 2.1.2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 assembled steel structure buildings 钢结构建筑的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的主要部 分采用预制构(部)件部品集成装配建造的建筑. 2.1.3 建筑系统集成 integration of building systems 以工业化建造方式为基础,实现建筑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设 备与管线系统一体化和策划、设计、生产、施工和运维一体化的集成设计建造方 法. 2.1.4 建筑结构系统 building structure system 在装配式建筑中,将构件通过各种可靠的连接方式装配而成,用来承受各种 荷载或者作用的空间受力体. 2.1.5 建筑内装系统 interior decoration system 建筑内部能够满足建筑使用要求的部分, 主要包括楼地面、 轻质隔墙、 吊顶、 内门窗和内装设备管线等. 2.1.1 建筑设备与管线系统 mechanical electric &

pipeline system 满足建筑各种使用功能的设备和管线的总称,包括给排水设备及管线系统、 供暖通风空调设备及管线系统、电气和智能化设备及管线系统等. 2.1.2 建筑外围护系统 enclosure system 围合成建筑室内空间,与室外环境分隔的非承重预制构件和部品,包括建筑 外墙板、屋面、门窗、空调板和装饰件等. 2.1.3 部件 component 在工厂或现场预先制作完成, 构成建筑结构的钢结构或其他结构构件的统称. 2.1.4 部品 parts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筑单一产品或复合产品在现场组装而成, 构成建筑某 一部位的一个功能单元,或能满足该部位一项或者几项功能要求的、非承重建筑 结构类别的集成产品统称.包括屋顶、外墙板、幕墙、门窗、管道井、楼地面、 隔墙、卫生间、厨房、阳台、楼梯和储柜等建筑外围护系统、建筑内装系统和建

3 筑设备与管线系统类别的部品. 2.1.5 装配式装修 assembled infill 采用干式工法, 将工厂生产的内装系统的部品在现场进行组合安装的装修方 式. 2.1.6 模数 module 选定的尺寸单位,作为尺度协调中的增值单位. 2.1.7 模数协调 modular coordination 应用模数实现尺寸协调及安装位置的方法和过程. 2.1.8 公差 tolerance 预制构(部)件和部品构件在制作、放线、安装时的允许偏差的数值. 2.1.9 优先尺寸 preferred size 从模数数列中事先排选出的模数或扩大模数尺寸. 2.1.10 协同设计 design coordination 装配式建筑的建筑结构系统与建筑内装系统之间、各专业设计之间、生产建 造过程各阶段之间的协同设计工作. 2.1.11 集成式厨房 integrated kitchen 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由楼地面、吊顶、墙面、厨柜、厨房设备及管线等 进行系统集成,并满足炊事活动功能要求基本单元的模块化部品. 2.1.12 集成式卫生间 integrated bathroom 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由楼地面、墙板、吊顶、洁具设备及管线等系统集 成的具有洗浴、洗漱、便溺等功能基本单元的模块化部品. 2.1.13 整体收纳 system cabinets 由工厂生产、 现场装配的满足不同功能空间分类储藏要求的基本单元模块化 部品. 2.1.14 标准化接口 standardization interface 包括建筑部品与公共管网系统连接、建筑部品与配管连接、配管与主管网连 接、部品之间连接的部位,要求尺寸规格统

一、模数协调. 2.1.15 装配式隔墙、吊顶和楼地面 assembled partition wall, ceiling and floor 由工厂生产的具有隔声、防火或防潮等性能且满足空间和功能要求的隔墙、

4 吊顶和楼地面等集成化部品. 2.1.16 管线分离 pipe&

wire detached from skeleton 将设备及管线与建筑结构相分离,不在建筑结构中预埋设备及管线. 2.1.17 装配率 assembled ratio 装配式建筑中预制构件、建筑部品的数量(体积或面积)占同类构件或部品 总数量(体积或面积)的比率. 2.1.18 钢结构体系 steel structure system 钢结构抵抗外部作用的构件组成方式. 2.1.19 钢框架结构 steel frame structure 由钢梁和钢柱为主要构件组成的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 2.1.20 钢框架――支撑结构 steel braced frame structure 由钢框架和钢支撑或支撑构件共同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 2.1.21 交错桁架结构 staggered truss framing structure 在建筑物横向的每个轴线上,平面桁架各层设置,而在相邻轴线上交错布置 的结构体系. 2.1.22 钢筋桁架楼承板组合楼板 composite slabs with steel bar truss deck 钢筋桁架楼承板上现浇混凝土形成的组合楼板. 2.1.23 压型钢板组合楼板 composite slabs with profiled steel sheet 压型钢板上浇筑混凝土形成的组合楼板. 2.1.24 同层排水 same-floor drain 排水横支管布置在排水层或室外,器具排水管不穿楼层的排水方式. 2.1.25 模块化户内中水集成系统(简称户内中水系统) modular same -floor drainage&

water saving system 采用户内中水模块代替排水横支管的建筑卫生间中水系统.

5 3 基本规定 3.1.1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 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提高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实现功能完整的 建筑产品. 3.1.2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由结构系统、围护系统、内装系统、设备和管线系统 组合集成, 应按照通用化、 模数化、 标准化的要求, 用系统集成的方法统筹设计、 生产、运输、施工和运营维护,实现全过程的一体化. 3.1.3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遵守模数协调和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在标准化 设计的基础上实现系列化和多样化. 3.1.4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采用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机具,进行工厂化生 产,建立完善的生产质量控制体系,提高部品构件的生产精度,保障产品质量. 3.1.5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综合协调建筑、结构、机电、内装,制定相互协同 的施工组织方案,采用适用的技术、设备和机具,进行装配式施工,保证工程质 量,提高劳动效率. 3.1.6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宜运用建筑信息化技术,实现全专业、全产业链的信 息化管理. 3.1.7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宜基于人工智能、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技术,实现智能 化应用,提升建筑使用的安全、便利、舒适和环保等性能. 3.1.8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进行技术策划,以统筹规划设计、构件部品生产、 施工安装和运营维护全过程, 对技术选型、 技术经济可行性和可建造性进行评估. 按照保障安全、提高质量、提升效率的原则,确定可行的技术配置和适宜经济的 建设标准. 3.1.9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采用绿色建材和性能优良的系统化部品构件,因地 制宜,采用适宜的节能环保技术,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提高建设标准,提升建 筑使用性能. 3.1.10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宜发挥结构优势,采用大柱距布置方式,满足建筑全 寿命期的空间适应性要求;

3.1.11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合理考虑钢结构构件防火、 防腐要求, 满足可靠性、 安全性和耐久性等有关规定.

6 4 建筑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以建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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