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10-08 |
1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DD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DD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DD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DD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DD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 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 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DD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 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本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 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DD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DD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智能家具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海太欧林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叶永珍 联系人 张先红 通讯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湖路
121 号 联系电话
18751930072 传真 / 邮政编码
211300 建设地点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湖路
121 号 立项审批部门 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 批局 批准文号 高行审备[2018]1 号 建设性质 改扩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110 木质家具制造 C2130 金属家具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667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绿化面积 (平方米) 依托现有 总投资 (万元)
2056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346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16.83% 评价费用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6月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主要原辅材料、用量:详见表 2-2;
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详见表 2-3.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名称消耗量 水(吨/年) 6078.5 燃油(吨/年) ― 电(万度/年)
300 天然气(立方米/年)
10 万 燃煤(吨/年) ― 其他 ―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扩建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采用管道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扩建项目 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的 生活污水一起,达到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淳新区 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 A 标准,尾水排放官溪河.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22、工程内容与规模
1、项目由来
2014 年海太欧林集团有限公司 (原南京市海太家具有限公司) 投资
380 万元在南京 市高淳县经济开发区双湖路以北建设家具生产项目,并履行相关环保手续.《南京市海 太家具有限公司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于2013 年4月24 日通过南京市高淳区 环境保护局审批,《南京市海太家具有限公司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变更报告》 于2015 年10 月23 日通过南京市高淳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并于
2016 年8月16 日通过 南京市高淳区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目前,厂区已建成并正产投产,现由于市 场需求量增加,对厂区进行扩建.追加投资
2056 万元对厂区进行改扩建,新增年产文 件柜(钢制文件柜、也称钢柜,以下简称钢柜)20000 件、年产班台
8000 件、年产会议 桌6500 台的生产能力.即本项目. 本次扩建利用厂区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不新增用地,不新建厂房,扩建项目总投资
2056 万元,本次扩建不新增员工,生产人员在现有厂区员工中协调解决. 本次改扩建包括:
1、新增产品生产线,对产品产能进行扩建. (1)于钢柜车间二层(也叫喷涂车间,以下称为喷涂车间)新增一条钢柜生产线 (包含预处理工序),新增年产钢柜
20000 件的生产能力;
(2)于木工车间二层(也叫油漆车间,以下称为油漆车间)新增一条水性色漆和 水性 UV 底漆线、一条面漆喷涂线、一条 UV 涂装生产线,班台生产利用木工车间现有 机械设备进行生产,新建喷漆线进行喷涂,新增一条边缘砂光生产线,对喷漆后工件进 行表面打磨,新增年产班台
8000 件的生产能力;
(3)新增会议桌在木工车间进行生产,依托木工车间现有生产设备进行机械生产 加工,并至木工车间二层油漆车间进行喷漆,新增年产会议桌
6500 台的生产能力.
2、对厂区现有处理设备进行改扩建 (1)对厂区 1#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建,根据扩建项目新增废水量,对污水处理站进 行适当扩能. (2)原环评规划建设 2#污水处理站不再进行建设,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新增一套 油漆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气浮+絮凝沉淀工艺对扩建完成后全厂油漆废水进行预处理, 该套油漆废水处理装置替代原先的 2#污水处理站. (3)对现有底油喷涂废气处理设备进行改造,原现有底油喷涂废气采用集气系统 收集经水帘机组(3 组)+1#乳化旋流喷淋塔处理后通过 18m 高H3 排气筒排放.扩建
3 项目对乳化旋流喷淋塔进行拆除, 改用催化燃烧设备进行处理. 新增一套 2#催化燃烧设 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帘机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与油漆车间新增喷漆线废 气处理达标废气一起经一根 20m 高排气筒排放,该排气筒替代原 H3 号排气筒. (4)对现有颜色喷涂区废气、面油喷涂区和烘烤区废气现有废气处理设备进行改 造.原现有项目颜色喷涂区废气经水帘机组(3 组)+2#乳化旋流喷淋塔处理后通过 18m 高H4 排气筒排放.现有面油喷涂区和烤干区废气经水帘机组(3 组)+3#乳化旋流喷淋 塔处理后通过 18m 高H5 排气筒排放.扩建项目对 2#、3#乳化旋流喷淋塔进行拆除,改 用催化燃烧设备进行处理,并对现有 H
4、H5 号排气筒进行合并,改用同一根排气筒排 放.新增一套 3#催化燃烧设备,颜色喷涂区废气、面油喷涂区和烘烤区废气分别经集气 罩收集、水帘机组处理后,经同一套 3#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与经同一根 20m 高排气筒 排放,该排气筒替代原 H
4、H5 号排气筒. (5)对新增一条杀光边缘涂装线进行集气收集后,利用新增 3#中央除尘系统处理 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编号为新的 H5 号排气筒.
3、厂区平面布置进行调整 厂区实际建设过程中,屏风车间和座椅车间分开建设,原环评中屏风和座椅车间占 地面积 6254m2 ,现全部用于座椅生产,车间由原名称屏风和座椅车间重新命名为座椅 车间.将原原料仓库 2356.4m2 用做屏风生产,并重新命名为屏风车间;
原原料仓库剩余 1096m2 仍作为原料贮存用,仍命名为原料仓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 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及《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682 号令)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进行 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
44 号令
2017 年9月1日)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
十、家具制造业 中
27 家 具制造 其他类别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概况 2.1 建设项目名称、项目性质、建设地点及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智能家具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湖路
121 号,海太欧林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 区内.
4 建设单位:海太欧林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总额:项目投资
2056 万元,环保投资
346 万元,占总投资的 16.3% 劳动定员:现有项目劳动定员
750 人.本次扩建不新增员工,生产员工从现有人员 中协调解决.本项目设置食堂,提供中餐、晚餐
2 餐.厂区提供部分员工住宿,住宿员 工约为
300 人. 工作制度:现有项目年工作
300 天,单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年工作 2400h,扩 建项目工作制度不发生变更. 2.2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 扩建项目为家具的生产加工,项目产品方案见表 2-1. 表2-1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工程名称 产品名称 设计年生产能力(件/a) 年运行时数(h) 扩建前 增量 扩建完成后
1 木工车间 班台
7800 8000
15800 2400
2 文件柜
9000 0
9000 2400
3 茶几
18000 0
18000 2400
4 会议桌
0 6500
6500 2400
5 钢柜车间 钢柜
40000 20000
60000 2400
6 屏风生产线 屏风
156000 0
156000 2400
7 座椅生产线 座椅/沙发
100800 0
100800 2400
8 台板车间 台面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