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10-15 |
本公司于2012年10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湖南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 (证监许可 【2012】1294号) .经2012年9月12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2年第21次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未获通过, 审核结果公司已于2012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 按照该决定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将于收到上述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就是否修改 或终止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决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