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30 |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4?
二、评估目的?10?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1?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11?
五、评估基准日?12?
六、评估依据?12?
七、评估方法?17?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25?
九、评估假设?27?
十、评估结论?28? 十
一、特别事项说明?30? 十
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31? 十
三、评估报告日?31? 评估报告附件? 33? ?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及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 份有限公司转让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
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 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 并经其签章确认;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 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 系;
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 在偏见.
四、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 查;
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 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 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 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 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 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及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 份有限公司转让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 评估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摘要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 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 要的评估程序, 对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 因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及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拟向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通辽霍林河 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事宜, 需对所涉及的通辽霍林河坑口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为上述行为提供价值 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 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 评估范围:评估范围是被评估单位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 资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等. 评估基准日:2013 年12 月31 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 为394,987.68 万元,评估价值为 432,395.08 万元,增值额为 37,407.40 万元,增值率为 9.47%;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214,455.80 万元,评估价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及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 份有限公司转让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 值为 214,455.80 万元,无增减值变化;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80,531.88 万元,评估价值为 217,939.28 万元,增值额为 37,407.40 万元,增值率 为20.72%.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29,925.29 29,917.68 -7.61 -0.03 非流动资产
2 365,062.39 402,477.40 37,415.01 10.25 长期股权投资
3 0.00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4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5 359,905.94 388,079.84 28,173.90 7.83 其中:建筑物6108,484.29 147,246.33 38,762.04 35.73 机器设备
7 251,421.65 240,833.51 -10,588.14 -4.21 土地80.00 0.00 0.00 在建工程
9 1,542.61 1,542.61 0.00 无形资产
10 3,612.85 12,853.97 9,241.12 255.78 其中:土地使用权
11 3,332.88 12,511.13 9,178.25 275.38 矿业权
12 0.00 0.00 0.00 其他资产
13 0.99 0.99 0.00 资产总计
14 394,987.68 432,395.08 37,407.40 9.47 流动负债
15 51,455.80 51,455.80 0.00 非流动负债
16 163,000.00 163,000.00 0.00 负债总计
17 214,455.80 214,455.80 0.00 净资产
18 180,531.88 217,939.28 37,407.40 20.72 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217,939.28 万元. 本评估报告仅为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 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及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 份有限公司转让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及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拟向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 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项目 评估报告正文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 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 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及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行为涉及的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3 年12 月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 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 用者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 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为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
(一)委托方简介 1.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蒙东 能源 ) 住所: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西段
2080 号 法定代表人:刘明胜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叁亿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叁拾叁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及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 份有限公司转让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5 经营范围:煤炭、电力、铝业、铁路、煤化工(危险品除外)、水 库开发、投资;
国有土地租赁、矿业权出租、机电设备租赁、专用线 铁路运营、装卸;
房屋租赁;
煤炭经纪服务;
工程质量监督、工程 质量检测;
环保检测;
报纸广告业务;
培训;
水产品养殖;
工业供水;
煤矿工程建设咨询;
餐饮、住宿;
电力企业管理、设计、制作电视广 告、利用自有电视台发布国内外广告、自办电视栏目、报纸发行(按 各项许可有效期经营)(分支机构经营) . 公司股权结构及变更情况:2004 年9月18 日,经通辽市政府批 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中电投 )对原内蒙古霍林河 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霍煤集团 )进行重组,通辽市霍 煤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霍煤控股 )持有 霍煤集团 51% 的股权, 中电投 持有 霍煤集团 49%的股权.2005 年9月22 日,根 据股权转让协议, 霍煤控股 将持有的 2%股权转让给 中电投 ,转让 后 中电投 成为 霍煤集团 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 51%, 霍煤控股 持 股比例为 49%.2005 年10 月20 日 霍煤集团 更名为中电投霍林河煤 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 年4月16 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 中电 投 收购 霍煤控股 持有的 14%股权, 中电投 持股比例达到 65%, 霍 煤控股 持股比例减少至 35%.2008 年2月18 日,中电投霍林河煤电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更名为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7 年8月 霍煤控股 更名为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露 天煤业 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哲里木大街(霍矿珠斯花区) 法定代表人:刘明胜 注册资本: 人民币壹拾叁亿贰仟陆佰陆拾捌万陆仟壹佰陆拾陆元 整 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1 年12 月18 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产品生产、销售;
土石方剥离;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及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 份有限公司转让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6 地质勘探;
工程与地籍测绘测量,煤炭经营;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一 般经营项目:矿山设备、工程机械、发动机、电机、建材,化工产品 (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材料(除专营)销售;
电器安装与维修;
普通机 械制造;
机电、机械配件加工及经销;
疏干及防排水设计及施工;
仓储;
房屋、机电产品、机械设备租赁;
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