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10-14 |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 、 公司 或 吉利控股 )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30 亿元(含3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 本次债券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651 号文核准.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其中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
15 吉利
01 )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0 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 级,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
本期债券上市 前, 本公司最近一期末 (截至
2015 年6月30 日) 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 347.34 亿元, 资产负债率为 74.99%;
本期债券上市前, 本公司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和
2015 年1-6 月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31 亿元、7.26 亿元、16.97 亿元和 8.96 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为 9.18 亿元 (2012 年度、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 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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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期限为
6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00%-4.3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 建档结果确定.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
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 如 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3 年固定不变.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
2015 年11 月6日(T-1 日)以簿记建档的方 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 并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 率.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
2015 年11 月9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 注.
6、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 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 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
三、网 下发行 中
(六)配售.
7、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 (含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 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0、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本期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1、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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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 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浙江吉利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 摘要已刊登在
2015 年11 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 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 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 者关注.
3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吉 利控股或浙江吉利控股集团 指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指 根据发行人股东会于
2015 年1月21 日出具的决定,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本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30 亿元)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中银国际、牵头主承销商、 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 人指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摩根华鑫 指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及交易流通签 订的承销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东方金诚、资信评级机构、 评级机构 指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发行首日 指即2015 年11 月9日,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起始日 合格投资者 指 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指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配售缴款通知书 指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配售缴款通知书 网下认购协议 指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认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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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申请发行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分期发行.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6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本期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 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
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 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 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3 年固定不变.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3 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 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 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 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 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 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
10、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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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 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 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 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起息日:2015 年11 月9日.
14、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期为
2016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月9日.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1 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每次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1 年11 月9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11 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 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 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7、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5 年11 月9日至
2021 年11 月8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5 年11 月9日至2018 年11 月8日.
18、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9、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 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东方金诚将在本次债券有效存续 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1、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 下申购由本公司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23、本次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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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5、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 式承销.
26、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所募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 充流动资金.
28、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9、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 相关规定执行.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1、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2015 年11 月5日) 刊登发行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T-1 日(2015 年11 月6日)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 日(2015 年11 月9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牵头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 书》或《网下认购协议》 网下认购起始日 T+1 日(2015 年11 月10 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认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