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9-10-27
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修订说明 (征求意见稿) 二一七年八月

1 目录

一、标准修订必要性.

1

(一)推进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

1

(二)做好与国家标准衔接的需要

1

(三)完善我省标准体系的需要

2

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分析及污染因子调整 .....

3

(一)水泥工业

3

(二)玻璃工业

4

(三)陶瓷工业

6

(四)砖瓦工业

8

三、标准内容修订.10

(一)扩充了玻璃工业和陶瓷工业适用范围

10

(二)增加了全省大气污染物分区排放控制要求

10

(三)加严了部分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

10

(四)增加了石灰工业和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27

(五)修改陶瓷工业窑炉、砖瓦工业炉窑基准氧含量

28

(六)其他修订

31

四、可行性分析.35

(一)颗粒物

35

(二)SO2

35

(三)NOx

36 2

五、效益分析.38

(一)环境效益

38

(二)经济社会效益

39 1

一、标准修订必要性

(一)推进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

2013 年,山东省政府发布实施《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 规划》,提出到

2015 年,全省空气质量改善 20%以上;

到2017 年,改善35%左右;

到2020 年,改善 50%左右.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实现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我省相继制定《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 年)行动计划》和《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016-2017 年)》,均提 出积极推进陶瓷、玻璃、砖瓦等建材行业大气污染治理,确保排放废气 中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我省相关地方标准相应时段要求. 山东省是建材大省,水泥、陶瓷、玻璃、砖瓦等企业众多,行业整 体污染防治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为了更好地落实《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

一、二期行动计划要求,加强建材行业大气防 治工作,有必要根据实际需要研究是否对相关指标进行加严,以实现排 放限值与大气环境管理目标的衔接.

(二)做好与国家标准衔接的需要 《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3-2013) 自2013 年发布实施以来,国家先后制定出台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 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修改单》以及《日 用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2015 年11 月)、 《玻璃纤维及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2015 年11

2 月)等.通过与国家标准对比评估发现,《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DB37/2373-2013)的部分因子限值已宽于国家标准,根据 地方标准不得宽于国家标准的原则,我省建材行业标准需要尽快与国家 标准做好有效衔接.

(三)完善我省标准体系的需要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自2017 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第三时段标准限值,新建企业按照所在控制区执行 第四时段排放限值,针对常规污染因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的浓度限值已严于《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3-2013),有必要做好两项标准的衔接. 《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3)适用 范围未包含日用玻璃和日用陶瓷.自建材标准颁布实施以来,应省日用 玻璃协会、省日用陶瓷协会的要求,我省先后组织对日用玻璃、日用陶 瓷等行业的大气污染状况及排放水平进行了调研,结合我省大气环境质 量现状及污染防治技术水平, 作出了日用玻璃和日用陶瓷行业均参照 《山 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3)执行的要求. 为完善建材标准适用范围,有必要进一步开展调研,扩大标准适用范围, 提出符合我省实际的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此同时,《山东省环境保护标 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规定,地方标准一般每

3 年左右需要修订一次. 综上,有必要对《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3-2013)进行修订.

3

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分析及污染因子调整

(一)水泥工业 水泥窑是水泥制造企业的核心设备,也是最重要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源.根据

51 家省控及以上水泥企业在线监测数据(2016.11-2017.5)和17 地市贯彻落实山东大气标准数据(2016.11-2017.3),分别对 NOx、 SO2 和颗粒物排放水平进行分析. (1)NOx 根据

330 个水泥窑 NOx 有效样本(月均值)统计,平均排放浓度值 为222 mg/m3 ,最高值

389 mg/m3 ,最低值

64 mg/m3 .表1是窑尾 NOx 排 放浓度的累积分布,93%水泥窑的 NOx 排放浓度小于

300 mg/m3 ,达到我 省建材工业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关于水泥窑的排放要求 (300 mg/m3 ),70%的水泥窑 NOx 排放浓度低于

250 mg/m3 ,可见随着脱硝 技术的进步,在一定程度上排放标准具备了加严条件. 表1水泥窑 NOx 排放浓度累积分布 比例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浓度 mg/m3

144 177

198 211

221 235

249 268

292 389 (2)SO2 根据

338 个水泥窑 SO2 有效样本(月均值)统计,平均排放浓度值 为13.3 mg/m3 ,最高值

160 mg/m3 ,最低值 0.02 mg/m3 .表2是窑尾 SO2 排放浓度的累积分布,仅有

1 个数据超标,99.7%的水泥窑 SO2 排放浓度 小于

100 mg/m3 ,达到我省建材工业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 关于水泥窑的排放要求(100 mg/m3 ),其中 95.3%的水泥窑 SO2 排放浓度

4 低于

50 mg/m3 ,随着脱硫技术的进步,排放标准具备了加严条件. 表2水泥窑 SO2 排放浓度累积分布 比例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浓度 mg/m3 1.4 2.51 3.57 4.96 6.32 8.53 12.8 20.6

38 160 (3)颗粒物 根据

296 个水泥窑颗粒物有效样本(月均值)统计,平均排放浓度 值为 10.6 mg/m3 ,最高值 24.5 mg/m3 ,最低值 0.57 mg/m3 .表3是窑尾 颗粒物排放浓度的累积分布, 95%的水泥窑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

20 mg/m3 , 符合现行标准

30 mg/m3 的要求,其中 84.1%的水泥窑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

15 mg/m3 ,可见随着除尘技术的进步,排放标准具备了加严条件. 表3水泥窑颗粒物排放浓度累积分布 比例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浓度 mg/m3 4.84 6.07 8.21 9.47 10.4 11.3 12.6 14.2 16.5 24.9 根据以上数据分析,本次修订将水泥窑 SO

2、颗粒物排放限值由

100 mg/m3 、30 mg/m3 调整为

50 mg/m3 、20 mg/m3 ,同时按照《水泥工业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的要求,增加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限值 0.05 mg/m3 .

(二)玻璃工业 玻璃熔窑是玻璃制造企业的核心设备,也是最重要的大气排放源. 根据

4 家省控及以上玻璃企业

8 个玻璃熔窑的在线监测数据 ( 2016.11-2017.5 ) 和17 地市贯彻落实山东大气标准的数据(2016.11-2017.3),分别对 NOx、SO2 和颗粒物排放水平进行分析. (1)NOx

5 根据

61 个玻璃熔窑 NOx 有效样本(月均值)统计,平均排放浓度 值为

239 mg/m3 ,最高值

409 mg/m3 ,最低值 99.7 mg/m3 .表4是窑尾 NOx 排放浓度的累积分布,全部达到我省建材工业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的要求(500 mg/m3 ),其中 80%的NOx 排放浓度低于

300 mg/m3 , 可见随着脱硝技术的进步,在一定程度上排放标准具备了加严条件. 表4玻璃熔窑 NOx 排放浓度累积分布 比例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浓度 mg/m3

163 184

200 217

227 239

257 303

329 409 (2)SO2 根据

61 个玻璃熔窑 SO2 有效样本(月均值)统计,平均排放浓度值 为51.2 mg/m3 ,最高值

140 mg/m3 ,最低值 1.35 mg/m3 .表5是SO2 排放 浓度的累积分布,全部达到我省建材工业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的要求(200 mg/m3 ),其中 88.5%的玻璃熔窑 SO2 排放浓度小于

100 mg/m3 ,45.9%的玻璃熔窑 SO2 排放浓度低于

50 mg/m3 ,可见随着脱硫技术 的进步,排放标准具备了加严条件. 表5玻璃熔窑 SO2 排放浓度累积分布 比例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浓度 mg/m3 4.22 7.29 12.3 29.3

58 66.7 74.9

81 106

140 (3)颗粒物 根据

45 个玻璃熔窑颗粒物有效样本(月均值)统计,平均排放浓 度值为

15 mg/m3 ,最高值 20.6 mg/m3 ,最低值 0.93 mg/m3 .全部达到我 省建材工业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30 mg/m3 ).其中93.3%的玻璃熔窑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

20 mg/m3 ,具备进一步加严的

6 条件. 根据以上数据分析,本次修订将玻璃熔窑 SO

2、颗粒物排放限值由

300 mg/m3 、30 mg/m3 调整为

100 mg/m3 、20 mg/m3 .同时按照《平板玻璃 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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