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9-08-01 |
1 ― 烟发〔2019〕6 号 中共烟台市委 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2019 年2月25 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中发〔2018〕17 号)和《中 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 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鲁发〔2018〕38 号)精神,全 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现结合我市实 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中共烟台市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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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 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委、 省政府工作要求, 以更高的标准、 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更严的执法,全地域、全过程、全方 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实际行动推 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烟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总体目标.到2020 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各类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基本解决,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 保护红线全面落地,重要生态系统得到保护和修复,发展方式实 现重大转变,新动能主导经济发展的新格局加快形成,绿色低碳 循环发展水平大幅提升,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态环境 保护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主要指标:各县市区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 量优良率达到 80%以上;
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
32 微克/立方米以内, 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比例达到 86.6% 以上;
市控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重 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 65%,市控重点河 流消除劣 V 类水体,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 88%左右,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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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比
2015 年分别 下降 21.8%、26.1%、12.5%、13.8%以上;
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基本 满足需求;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 利用率达到 90%以上;
森林覆盖率达到 38%;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 耗比
2015 年下降 16%,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 值用水量分别比
2015 年下降 6%、5%;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 碳排放量比
2015 年下降 21%.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持续开展工业污染集中整治.建立完善 散乱污 企 业整治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国家、省确定的整治标准,将 散 乱污 企业及集群整治到位.2020 年年底前,完成市区建成区内
5 台35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加快淘汰排放高、 污染重的燃煤机组,清理整顿违法违规燃煤机组.强化工业企业 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快推进完成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 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 持续降低臭氧浓度.到2020 年,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
2015 年下降 20%以上.制定实施年度治理计划,推动燃气锅炉、 燃气工业炉窑等实施低氮改造或尾气脱硝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等分别牵头,各级党委、政府负责落实.以下任务 措施除专门明确落实部门的外,均需各级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不再列出)
(二) 持续推进燃煤污染综合整治. 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
4 ― 到2020 年, 全市煤炭消费总量由
2015 年的
2560 万吨压减到
2419 万吨以内.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 宜热则热,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完成散煤替代的地方,划为高污 染燃料禁燃区,禁止散煤销售.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 山区,积极推广洁净煤,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大力推广煤炭清 洁利用技术,提高煤炭集中利用水平.实施非化石能源倍增行动 计划.除偏远山区、海岛外,基本实现全市天然气 镇镇通 .抓 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 气污染严重地方的散煤替代.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烟台供电公司等分别牵头)
(三)加快推进移动源污染集中整治.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 治理攻坚战为抓手,统筹开展车、油、路治理和机动车船污染防 治.加强新车生产源头管控,自2019 年7月1日起,全市实施机 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鼓励淘汰 老旧船舶、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构建完善 环保取证、公安处 罚、交通维修 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定期开展柴油货车路查和停 放地抽查.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全市财政资金购置的公交车、 公务车,以及市政、环卫车辆等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 汽车.加快推进普通国省道沿线充电站(桩)设施建设. (市生态 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 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等分别牵头) ―
5 ― 加快推进油品升级,自2019 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 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快推进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 舶用油 三油并轨 ,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油品行为,集中力量整 治黑加油站点.逐步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和环保标识管 理,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域,严格执行船舶排放控制区 管理要求. 主要港口靠港船舶率先使用岸电.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烟台海事 局等分别牵头) 减少柴油货车集疏港运输, 推动沿海主要港口的煤炭、 矿石、 焦炭等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加快电力、钢铁、氧化铝等重点企 业和工业园区铁路专线建设,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新、改、 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 加快管道输送能力建设,推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等危险化学 品主要采用管道运输.压缩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到2020 年,运 输距离在
400 公里以上的、计划性较强的煤炭、矿石、焦炭、石 油等大宗货物基本转为铁路运输或管道运输. (市发展改革委、 市 交通运输局、烟台车务段等分别牵头)
(四)全面提升面源污染整治水平.城市建筑、交通、水利、 铁路等各类工地全面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强化道路扬尘控制,提 高道路机扫、冲洗率.加强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 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和恶臭 污染的监督执法.严禁露天焚烧秸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 ―
6 ― 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烟台车务段等分别牵头)
(五)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加强预报预警能力建 设,探索开展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及时组织修订完善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并动态更新. 实施钢铁、 建材、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企业季节性生产调控,每 年组织制定错峰生产调控方案;
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货车运 输企业制定并落实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方案. 到2020 年, 市区重 污染天数控制在
3 天以内.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等分别牵头)
三、着力打好碧水攻坚战
(一)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科学划定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规范设置保护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大力推进 环境问题清理整治,2019 年年底前,全面排查和整治县级及以上 城市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险 防范,全面提升环境应急管理与处置能力.定期监(检)测、评 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县 级及以上城市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建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