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22-11-05 |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新增股份数 2,900 万股,发行价格 10.00 元/股,将于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 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十二个月, 可上市流通时间为二零 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 公司股票价格在二零一一年二月二 十四日不除权,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中银绒业 股票代码:000982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灵武市羊绒工业园区中银大道南侧 办公地址:灵武市羊绒工业园区中银大道南侧 发行前注册资本:24,900 万元 发行后注册资本:27,800 万元
2 法定代表人:马生国 所属行业:纺织业 主营业务:羊绒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业务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陈晓非 联系
电话:0951-4038950-8934/8935 联系传真:0951-4519290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经2010年4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和2010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以上程序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及《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0年10月8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2010年12月27日, 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无条件 通过.2011年1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3号文).
3、本次发行对象及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中银绒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2010年4月3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
3 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1.63元/股.因中银绒业于2010 年9月30日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次发 行价格由不低于11.63元/股相应调整为不低于7.76元/股. 在此定价原则下,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 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本公司和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根据本次 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通过薄记建档的方式,最终确 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0.00元/股,共有6名投资者获得配售.
三、发行时间 交易日 时间内容T2011 年1月24 日 (周一)
1、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 ;
2、认购定金缴纳起始日. T+2
2011 年1月26 日 (周三)
1、接收申购报价单(上午 9:00-12:00),簿记建档;
2、认购定金缴纳截止日(上午 12:00 截止). T+3
2011 年1月27 日 (周四)
1、根据认购情况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配售对象 及其获配股份;
2、将初步发行结果向证监会报备. T+4
2011 年1月28 日 (周五)
1、发送《缴款通知书》及《股份认购协议》 ;
2、获配投资者缴款;
3、给未获配投资者退还认购定金. T+5
2011 年1月31 日 (周一) 缴款截止日(17:00 截止),会计师对募集资金进行验资.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 A 股共计 2,900 万股.
六、发行价格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数 量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在此原则指导下,本公司和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有限
4 责任公司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 通过薄记建 档的方式,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格为10.00元/股. 该发行价格相当于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底价7.76元/股的128.87%, 相当于发 行日(2011年1月24日)前20个交易日(2010年12月23日至2011年1月21日)股票 均价14.175元/股的70.55%.
七、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000万元.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九、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用、承销 费用、律师费用、注册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推介费用、 审核费用等)15,755,74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74,244,251元.
十、资产过户和债务转移情况(适用以非现金资产认购股份) 不适用. 项目 费用类别 服务机构名称 服务项目 审定金额
1 承销、保荐费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承销 13,000,000.00
2 审计验资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 审计、验资 420,000.00
3 律师费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鉴证 900,000.00
4 信息披露费 证券时报 信息披露 -
5 媒体推介费 宣传推介 -
6 发行相关费用 募投项目咨询 费、印刷费、差 旅住宿费等 1,298,558.28
7 证券登记托管 费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 分公司 -
8 印花税 137,190.72
9 发行费用总计 - - 15,755,749.00
5 十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2011 年2月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募集资金出具了 XYZH/2010YCA1127-1 号《验资报告》 ,经验证: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6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9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为 1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用、承销费用、 律师费用、注册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推介费用、审核费 用等)15,755,74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274,244,251 元,其中计入股本 2,9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45,244,251 元.截至
2011 年2月1日止,本公司变更后 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27,800 万元. 十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于
2011 年2月1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账号:106010230860 户名: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开户银行和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
2011 年2月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 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将严格遵循本公司 《募 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对本次募集资金实 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十
三、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1 年2月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十
四、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6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不超过
10 名,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包括证券投 资基金、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 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其他投资者.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并遵循价格优先、数量优先、 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6家投资者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未超过《上市公 司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