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22-11-05
关于对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内控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112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绒 业)2018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1126 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 涉及事项的处理》 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 》 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否定意见的内容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否定意见的内容是: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 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 中银绒业于

2018 年12 月31 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二、 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 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 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一)应收款项余额较大,中银绒业既未有效执行客户的赊销政 策,也未有效执行应收款项的催收和质押制度,导致对部分客户的信 用管理缺失,进而会影响公司对应收款项可收回情况的判断,可能导 致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

(二)中银绒业受银行质押的存货库存金额较大,未完全执行存 货的仓储与保管制度,存货在存储与保管过程中未注意质量监管,缺 乏专人有效的质量监控, 可能因质量监控不当造成未及时发现存货质 量方面的损失,进而会影响中银绒业对存货品质及资产价值的判断, 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

(三)中银绒业应收出口退税余额较大,未有效的执行应收账款 及存货专题分析会会议纪要提出的清理遗留债权的工作, 未及时清算 税款,造成大额应收出口退税挂账,针对上述问题,中银绒业未能采 取积极措施保证应收款项及时足额收回.

(四) 中银绒业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 大不确定性,未能遵守财务报表编制与报送制度,在年报中未予以充 分披露,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

三、 形成否定意见的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 影响 上述重大缺陷已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中银绒业

2018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 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对我们在

2019 年4月27 日 对中银绒业

2018 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四、 形成否定意见的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 息披露规范的规定 形成否定意见的事项不确定是否存在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 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

五、 使用目的 本专项说明仅供中银绒业为

2018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 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福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赵莉 中国・上海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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