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9-11-14
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类型 , 部门 , 编码 , 职权名称 , 依据 , 责任事项 , 问责依据及监督方式 , 备注

1 , 行政许可 , 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00708919101850010003440800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 1.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2010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第六条.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第十四条.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第三十八条. , 1.受理前责任:依法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做好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2.受理责任: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责任:对已受理的材料依相关规定进行审查.4.决定责任:在法定和承诺的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发证的理由.5.事后监管责任:对已持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及其服务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市质监局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科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依法实施证后监督及监督检查.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1.问责依据:①《行政许可法》第七十

二、七十

三、七十

四、七十五条;

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③《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四条.2.监督方式:湛江市质监局监察室:3153171;

市行政服务中心督查科:3197099 ,

2 , 行政许可 , 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00708919101850030003440800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第二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7年修订)第二十条. , 1.受理前责任:依法编制公布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做好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2.申请受理责任:接收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3.审查责任:在法定和承诺时限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4.现场评审责任: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专家评审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5.决定责任: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予以发证.6.送达责任:将准许行政许可决定书和证书送达申请单位.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7.后续监管责任:对获证单位进行证后监督管理.(市质监局计量科)依法实施证后监督及监督检查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1.问责依据:①《行政许可法》第七十

二、七十

三、七十

四、七十五条;

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2.监督方式:湛江市质监局监察室:3153171;

市行政服务中心督查科:3197099 ,

3 , 行政许可 , 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00708919101850040003440800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2010年)第

十、二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7年修订)第

六、

七、八条. , 1.受理前责任:依法编制公布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做好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2.申请受理责任:接收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3.审查责任:在法定和承诺时限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4.现场评审责任: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专家评审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5.决定责任: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予以发证.6.送达责任:将准许行政许可决定书和证书送达申请单位.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7.后续监管责任:对获证单位进行证后监督管理.(市质监局计量科)依法实施证后监督及监督检查.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1.问责依据:①《行政许可法》第七十

二、七十

三、七十

四、七十五条;

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2.监督方式:湛江市质监局监察室:3153171;

市行政服务中心督查科:3197099 ,

4 , 行政许可 , 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00708919101850080003440800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号)第

二、六条.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0号)第

二、

三、六十八条.4.《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公告》(2012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81号). , 1.受理前责任:依法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做好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2.受理责任: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责任:对已受理的材料依相关规定进行审查.4.决定责任:在法定和承诺的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颁发使用登记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5.事后监管责任:对已核发工业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由质量监管部门(市质监局认证认可监管科和产品质量监管科)依法实施证后监督及监督检查.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1.问责依据:①《行政许可法》第七十

二、七十

三、七十

四、七十五条;

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2.监督方式:湛江市质监局监察室:3153171;

市行政服务中心督查科:3197099 ,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

5 , 行政许可 , 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00708919101850130003440800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第三十三条.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第二十五条. , 1.受理前责任:依法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做好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2.受理责任: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责任:对已受理的材料依相关规定进行审查.4.决定责任:在法定和承诺的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颁发使用登记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5.事后监管责任:对已登记的特种设备及其使用单位由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市质监局特种机电安全监察科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依法实施证后监督及监督检查.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1.问责依据:①《行政许可法》第七十

二、七十

三、七十

四、七十五条;

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③《特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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