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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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961 , 武陵区德景园小区临街门面有一排餐饮店,没有专用烟道,擅自架设烟道在二楼平台,油烟扰民.
多次向环保、城管投诉无果. , 常德市 , 餐饮油烟污染 , 2017年4月29日晚接《常德市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交办单(编号:2017042901》后,区政府紧急调度,4月30日区城管局白马湖中队对德景园小区餐饮店逐家进行排查.调查发现,德景园小区周边共有餐饮店15家.涉及的餐饮店为:合作社烧烤铺、嗦一碗粉吧、星期天夜食城、正大虾蟹、湘串烧烤、群英渔港、祥云香港茶餐厅、洞庭虾皇、江湖翅客虾掌柜、町记牛肉粉、曹氏卤猪脚店、啾啾烧烤、姥家食带私房菜、小酒窝烧烤、柳湖春晓.15家中,柳湖春晓正在建设,嗦一碗粉吧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群英渔港仅对两个烟管中的一个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另一个未装,经常冒黑烟.其余餐饮店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但部分未正常运行或处理效果较差,如小酒窝烧烤. , 属实 ,
一、处理情况
(一)市、区环保、城管部门对居民多次投诉处理情况.德景园四周商圈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店原只有9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治理油烟,且部分未设置烟道,群众投诉后,环保、城管部门曾多次上门督促治理,但由于部分餐饮店转让频繁,仍有两家餐饮店未配套设施.
(二)本次投诉处理情况.4月30日,针对德景园小区的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市长带队到现场进行了督办.区城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15家餐饮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成改正违法行为,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安装了的必须正常运行;
对拒不改正的依法查处,对整改无效的实施关闭.同时,安排专人巡查,蹲点督办,对不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店督促落实整改.
二、后续监管工作
(一)区城管局白马湖中队每日安排专人开展巡查,责成餐饮店正常运行油烟治理设施.依法督促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二)区城管局对油烟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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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097 , 常德市石门县易家渡镇杨二汊村金城达搅拌站,运输车辆较多,扬尘污染严重,村民白天和晚上均不能开窗.噪声扰民. , 常德市 , 噪声污染 , 2017年5月20日接交办件后,立即成立了以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永兴街道办等单位参与的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实,该群众投诉的企业是石门县金城达建材有限公司,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因为该企业目前处于半停产状态,生产较少,混凝土罐车运输也较少,不足以造成严重污染;
经进一步群众走访和调查核实,当地居民反映扬尘污染和噪声扰民问题主要来源于附件的石门景星碎石厂砂石装载和车辆运输作业不规范所致. , 部分属实 ,
一、县环委会办公室于2017年5月22日分别向相关部门下达交办函,要求督促石门县景星碎石厂对砂石运输车辆进行严格管理,依法营运,不得冒顶装载,严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砂石随意撒落现象;
加强厂区扬尘管理,防止砂石扬尘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政府督查室定期对交办内容进行督查督办,一经发现部门存在缓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移交县纪委问责追责.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县城管执法局责令石门景星碎石厂和石门县金诚达建材有限公司限期于5月22日之前完成以下整改:(1)完成碎石运输车辆和混凝土罐车出厂时的密闭和清洁运输整改工作.(2)对堆放场扬尘进行喷淋,防止扬尘污染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3)加强对周边路段路面积尘进行清洗和降扬工作.
三、强化职能部门监管:
1、由永兴街道、杨二汊社区负责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监管,要求企业限时生产和运输(即在每日6:00-18:00间进行生产、运输作业),所有运输车辆不冲洗干净一律不准出厂.
2、由县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运输车辆采取覆盖措施、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作业.
3、由县交警大队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抓好源头管理和路面管控.严禁运输车辆超载和在居民密集区随意鸣笛.
4、由县住建局负责,加强对金城达搅拌站日常作业时间监管,非正常作业时间一律不得生产,因特殊需作业的,需向县住建局报备.是严格厂区扬尘管理,两企业之间划清责任片区,制定抑尘措施,县住建局定期对其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5、由县环保局负责,加强对两企业的日常监管,定期对其厂界扬尘和噪音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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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098 , 常德市石门县楚江镇石门县第一中学斜对面东城购物城附近违规摊贩影响交通,噪声扰民严重. , 常德市 , 噪声污染 , 经调查:自2003年石门一中建成后,周边的人流、车流迅速增多,尤其东城购物城附近居民区内增速较快(现有陪读家长、学生和小区居民近8000人),该小区内长期未建设农贸市场,2013年新建的东方世家农贸市场距离该小区较远,给周边居民购物带来一定不便,导致大量经营摊贩仍然在小区附近占道经营,高峰期时有200人,多为60岁以上老人,每晚12点左右各类运货车辆和经营人员齐聚,有一定的交通拥堵和噪音污染,给周边居民和学生带来一定影响. , 属实 ,
1、5月20日交办后,县城管执法局迅速安排对黄金路进行规范整治,并制定了东城购物城临时马路整治方案,要求在15日内取缔马路市场,顺畅交通.
2、责成城管执法大队四中队加强日间管理力度,严禁噪音扰民.
3、 定人、定点、定时 ,每天早上5点30分在临时马路市场专人定点值守,制止扰民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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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099 , 常德市鼎城区蒿子港镇德安村湘龙木业公司自己做油漆加工,厂子在村里人口密集区已近十年,每天加工时气味很重.当地主管部门与工厂均有联系,举报后相关部门将投诉人电话泄露给企业老板,工厂现在还在生产,油漆味还是很重. , 常德市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常德市鼎城区湘龙门业有限公司位于我区蒿子港镇德安村十一组,占地约10亩,法人代表龙文远,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70357223470XQ,总投资120万元,该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制造、销售(包括喷漆、贴面材料、玻璃制品、五金配件)的私营企业.该公司油漆味污染问题群众在今年4月份反映到村里,镇村两级(联村干部和村干部)进行过矛盾协调而未果.2017年5月16日,根据群众举报,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湘龙木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环评审批文件的情况下,私自建设家具生产、油漆喷涂作业项目,且已建成投产. , 属实 , 1.由于该公司涉嫌未批先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对此,2017年5月16日,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常鼎环责停字[2017]15号);
17日,对该公司的违法事实予以立案;
21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常鼎环责立改字[2017]12号);
24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常鼎环罚告字[2017]24号).同时,就该公司违法行为依法函告区工信局(《关于对常德市鼎城区湘龙木业有限公司生产设备实施强制断电的函》(常鼎环函[2017]9号)),对该企业全部生产线实施断电.目前该公司已停电、停产.2.为防止该公司继续违法生产,蒿子港镇政府加大了巡查力度,每日至少两次到该公司巡查.同时,下发了关于湘龙门业停产的公告,在该公司周边张贴、发放,鼓励群众全面监督并设立了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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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0101 , 常德市澧县码头铺镇云台村养猪场污水直排到涔水(饮用水源). , 常德市 , 畜禽养殖污染 , 5月20日晚,我局立即到达投诉地点,澧县码头铺镇云台村陈晓刚养猪场,该养猪场未办理任何环保审批手续,通过沼气池和收集池沉淀后排入周边农田里,我们现场对该猪场制做了调查询问笔录和拍照. , 属实 ,
1、责令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