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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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 , 职能类别 , 项目名称 , 子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备注 ,
1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行政许可 , 无线电频率使用审批 ,,
《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向地级以上市无线电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但是,中央驻粤、省直属单位使用无线电频率,以及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向省无线电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线电主管部门受理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后,应当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审批权限,在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指配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作出不予指配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和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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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无线电台(站)设置和使用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三章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3款: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设台(站)审批手续,领取电台执照.在设区的市范围内通信或者服务的无线电台(站),由设区的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依照前款规定申请设置固定无线电台(站)的,事先还应当经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设置、使用特别业务的无线电台(站),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委托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2.《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23条第3款:中央驻粤、省直属单位无线电台(站)的设置,覆盖和服务于两个以上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的无线电台(站)的设置,由省无线电主管部门受理和审批.雷达、导航、卫星地球站、微波站、短波无线电台(站),广播,电视发射台(含差转台),无线寻呼发射台等需要在全省统筹布局的无线电台(站)的设置,由地级市以上无线电主管部门受理,由省无线电主管部门审批.各地级以上市市属单位覆盖和服务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无线电台(站)的设置,由地级以上市无线电主管部门受理和审批,报省无线电主管部门备案.通信范围或者服务区域涉及两个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涉及境外的无线电台(站)、其他因特殊需要设置的无线电台(站),由省无线电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报国家无线电主管部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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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工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点:
(二)规范政府核准制.……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严格规范的核准制度,明确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效率,增强透明度.2.《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05〕119号)第十二条:由省人民政府项目核准机关核准或由省人民政府项目核准机关转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向省人民政府项目核准机关提出申请,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项目核准机关初审意见.省属企业投资项目由申请单位直接向省人民政府项目核准机关提出核准申请,同时抄送项目所在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项目核准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