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8-28 |
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凭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 ,
7 , NY-XK-0006 ,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核 ,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一条 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 , ,,
, 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一条 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 ,
8 , NY-XK-0007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二十条第一款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第二十八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9 , NY-XK-0008 , 动物诊疗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五十一条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
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2、《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9号)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诊疗机构的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执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