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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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7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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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事项类别 , 抽查内容 , 备注
1 , 对假冒专利行为的处罚 , 1.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地方性法规】《辽宁省专利条例》第四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专利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县专利管理部门负责由上级专利管理部门委托的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案件. , 东港市知识产权局 , 市场监管执法类 ,
(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销售第
(一)项所述产品;
(三)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五)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
2 , 查封扣押假冒专利产品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2.【地方性法规】《辽宁省专利条例》第四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专利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县专利管理部门负责由上级专利管理部门委托的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案件. , 东港市知识产权局 , 市场监管执法类 , 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
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
3 , 中等专业学校、自学考试助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审批 , 1.【行政法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十二条:申请设立实施中等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2.【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下放至市、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事项:由地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中等专业学校、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机构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审批. , 东港市教育局 , 其他行政执法类 , 设立、招生、出资、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等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