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4-02-06 |
18 , 对部分出版物在出版环节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 (财税[2009]14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 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1)除本通知第一条第
(一)项规定实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图书和期刊以外的其他图书和期刊、音像制品.(2)列入本通知附件2的报纸.
19 , 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 (财税[2009]3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下发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13]1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下发13家名称变更后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14]8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1)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2)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增值税,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3)本通知下发之前已经审核认定享受财税[2009]34号文件税收政策的转制文化企业,可继续享受本通知所规定的税收政策.(4)对已转制企业按照本通知规定应予减免的税款,在本通知下发以前已经征收入库的,可抵减以后纳税期应缴税款或办理退库.(5)财税[2009]34号、财税[2009]105号文件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20 , 对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 (财税[2006]10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2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
一、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本通知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2009]16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财税[2013]2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