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4-03-20 |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
10 , 银川市公安局 , 临时行使车牌号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改)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部门规章】《机动车登记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第四十六条第三款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
11 , 银川市公安局 , 机动车行驶证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改)第九条 第二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第十一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
12 , 银川市公安局 , 机动车号牌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改)第九条 第二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第十一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
13 , 银川市公安局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改)第十三条第一款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第二款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部门规章】《机动车登记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
14 , 银川市公安局 , 机动车驾驶证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改)第十九条 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二款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