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4-04-03 |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建设性质","建设期限","总投资(万元)","资金筹措(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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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覆盖",,
"其中:受益贫困户",,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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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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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扶贫资金","县级配套","部门整合","企业或社会投资","自筹","户","人","户","人", "合计"318.
799","280","0","0","18.67","20.129","190","656","190","656", "1","瑶山瑶族乡红光村泥鳅养殖项目","鱼塘建设:塘(坎)为浆砌空心水泥砖,长1550米,高2米(埋植0.5米,出土1.5米);
购置泥鳅苗:85万尾;
1.5千瓦水泵2个;
蓄水池:浆砌水泥砖结构,共28.2立方米(分4个池,平均7.2立方米/个);
12平方铝芯电线长2000米;
场内产业毛坯路建设:开挖长330米,宽3.5米;
1千瓦浮生筒式增氧机4台;
刮网:120平方米(长40米、高3米);
箱网:3个,每个长10米、宽1.5米;
排洪沟改造开挖长385米、深1.2米、宽0.8米;
购置入、出口水管:规格为DN110mmPC管(0.8Mp)长分别为1114米和372米;
购置鱼饲料18.922吨;
管理房建设:彩钢瓦砖混结构50平方米;
购置防疫药品1.05万元.","项目由瑶山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采取"村集体+贫困农户"的运作模式,按年度脱贫计划覆盖贫困户.为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形成的资产归贫困户和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营管理和使用.项目采取保底分红或股份分红两种分红方式:项目贫困户保底分红的比例不得低于入股扶贫资金的5%并逐年递增;
股份分红的比例不低于量化入股扶贫资金收益的60%(不得低于入股扶贫资金的5%).由村集体在扶贫资金投入周期(既12个月为一个周期)后的一个月内,分配给所相应的贫困户.村集体在项目中获得的经济积累主要用于本村公益事业建设和扩大再生产等.","瑶山瑶族乡","红光村","瑶山瑶族乡人民政府","王陆保","新建","12个月","99.43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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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9","80","254","80","254", "2","茂兰镇养鱼项目","水产养殖95亩,其中山塘养殖80亩,鱼塘养殖15亩.购买鱼苗:14.25万尾,其中体长3-4寸鲤鱼苗11.85万尾,体长4-5寸草鱼苗1.2万尾、花白鲢鱼苗1.2万尾;
购置鱼饲料:61.6吨(尧明村养殖点28吨,洞湖村养殖点33.6吨);
生产管理房建设:彩钢(石棉)瓦砖混钢(木)架结构,200平方米;
自动投料机:2台,电机150W,2800转;
台网:80平方米(10米*8米);
鱼塘建设:塘坎为浆砌空心水泥砖,单面水泥沙浆抹面清光,共1875平方米(长11562.5米*高1.2米)每间隔5米用双砖加固;
鱼药:0.95万元.","项目由申报单位组织实施,尧明养殖点采取"村集体+贫困农户"的运作模式,洞湖村养殖点采取到户的动作模式,按年度脱贫计划覆盖贫困户.尧明养殖点:为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形成的资产归贫困户和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营管理和使用.项目采取保底分红方式:贫困户保底分红的比例不得低于入股扶贫资金的5%并逐年递增;
由村集体在扶贫资金投入周期(即12个月为一个周期)后的一个月内,分配给所相应的贫困户.村集体在项目中获得的经济积累主要用于尧明村公益事业建设和扩大再生产等.洞湖村养殖点:结合贫困户群众意愿采取到户方式分户实施,贫困户自行发展生产,项目形成的资产归贫困户所有,贫困户直接受益.","茂兰镇","尧明村、洞湖村.","茂兰镇人民政府","覃农子","新建","12个月","60.69003906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