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4-05-13

1 ,

4、各级编委的批文复印件 ,

1 ,

3、省以上经贸部门盖有公章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复印件,不需经贸委审批的技术改造项目,可提供省级经贸委出具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确认文件复印件 ,

2 ,

4、上年分项管理费收支决算表 ,

2

5、技术转让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附表 ,

1 ,

5、《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支出明细表》;

(并提供税务机关监制的购建、扩建、修缮、租赁医疗业务用房及其附属设备和购建、修缮、租赁医疗器械、设备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注明 与原件相符 并加盖单位印章) ,

1 ,

5、《现有服务型企业(现有商贸企业、加工型劳服企业、加工型街道社区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或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证明复印件 ,

1 ,

5、《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 ,

1 ,

5、受理前一个月与上年度未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

1 ,

5、机关各部门提供的内部服务的证明资料、列入名单的宾馆招待所需提供符合减免条件的会议收入的明细清单 ,

1 ,

4、受理期前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

1 ,

5、本年计划提取数及分项费用增减情况 ,

2

6、税务中介机构审计报告或四技收入与成本明细账及发票复印件 ,

1 ,

6、《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 ,,

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复印件 ,

1 ,,

,

6、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1 ,

6、《机关后勤单位减免税费申请表》 ,

2 ,

5、《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 ,

1 ,

6、总机构及下属企业提取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

2

7、科研机构应提供省科技厅、省编委、省财政厅颁发的《浙江省自然科学与开发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

1 ,,

,

7、《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 ,

1 ,,

,

7、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 ,

1 ,

7、《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 ,

2 ,

(二)抵免审核:(受理期限:次年1月1日―2月15日): ,,

7、总机构(主管部门)提取管理费审批表 ,

4

8、《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 ,

1

1、地税部门批准享受项目抵免的文件 ,

1 ,

8、总机构(主管部门)提取、分摊管理费审批表

2、《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表》 ,

2 ,

9、下属管理费汇集企业的验资报告、非全资企业须提供股东签署的同意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

2

3、设备购置的前一年及抵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须有审核人员签章)、年度财务报表、有关纳税凭证 ,

1 ,

10、《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 ,

1

4、技术改造项目所需的国产设备购置发票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

1

5、购置设备清单及入帐的记帐凭证复印件 ,

1

6、企业汇算清缴申报前,凭审核表内容报送《技术改造成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明细表》 ,

2

7、设备购置的前一年及抵免年度税务部门出具清缴审核报告或税务中介机构清缴审计报告 ,

1

8、《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 ,

1

3 企事业、机关、社团类税务登记注销 技术贸易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受理期限:次年1月1日―2月15日)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减免企业所得税(受理期限:10月1日―次年2月15日) 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现有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受理期限:10月1日―次年2月15日) 个人取得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技术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奖励,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医疗机构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各级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从事对内后勤保障服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受理期限:次年1月15日―2月15日) 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受理期限:10月1日―次年2月15日) 企事业、机关、社团类税务登记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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