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4-06-13 |
(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源适配器,两年内累计发现两次或两次以上违法,违法程度严重)的规定, , 行政处罚:
一、责令停止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源适配器;
二、没收违法生产的电源适配器297个(含3个备样);
三、处货值金额2.5倍计壹万伍仟元($15000)的罚款,上缴国库. , 2019-3-10:00:00 ,
4 , 东莞市恒安制罐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方桶案. , 东莞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东)质监罚字[2019]第39号 , 东莞市恒安制罐有限公司 , 东莞市恒安制罐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生产的方桶(规格:18L)在2018年9月25日的省专项监督抽查中经抽样检验, 液压试验 和 跌落试验 项目不符合GB12463-2009国家标准,综合判定为不合格,属于严重不合格.经查,该款不合格产品抽样时同批次现货共有180个,出厂价是9元/个,货值金额共计壹仟陆佰贰拾元($1620).其中15个用于抽样检验消耗,15个留样于承检机构,剩余150个该公司均未出厂销售,无违法所得. ,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
(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方桶,产品未售出,违法程度一般)的规定, , 行政处罚:
一、责令停止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方桶;
二、没收违法生产的方桶150个;
三、处货值金额等值计壹仟陆佰贰拾元($1620)的罚款,上缴国库. , 2019-2-210:00:00 ,
5 , 东莞市酷友头盔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运动头盔. , 东莞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东)质监罚字[2019]第61号 , 东莞市酷友头盔有限公司 , 东莞市酷友头盔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生产的运动头盔(规格型号:KY-B003)在2018年12月4日的执法抽检中经抽样检验, 壳体c 、 标志 项目不符合GB24429-2009标准的要求,属于严重不合格.经查,该款不合格产品抽样时同批次现货72顶,货值金额计壹仟零捌拾元($1080).上述运动头盔产品检验消耗4顶,留样2顶,剩余66顶已全部销售,获得违法所得壹佰叁拾贰元($132). ,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
(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运动头盔,经查处后再犯,违法程度严重)的规定, , 行政处罚:
一、责令停止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运动头盔;
二、没收违法生产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运动头盔样品2顶;
三、处货值金额2.5倍计贰仟肆柒佰元($2700)的罚款;
四、没收违法所得壹佰叁拾贰元($132);
以上罚没款合计贰仟捌佰叁拾贰元($2832),上缴国库. , 2019-2-280:00:00 ,
6 , 东莞市知路电子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源适配器. , 东莞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东)质监罚字[2019]第62号 , 东莞市知路电子有限公司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