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4-11-10 |
1 ,
2017050843 ,
43 , 湘潭市湘潭县射埠镇桂花村有一个养猪场,臭气熏天,猪粪水直排农田.
, 湘潭市 , 畜禽养殖污染 , 5月9日,射埠镇牵头组织县畜牧局和县环保局对桂花村进行巡查,对桂花村年出栏50头以上生猪养殖户进行全面入户检查.经调查摸底,桂花村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养殖户有4户,分别是:杜佳组的冯铁纯,现存栏生猪430头;
三北组的马文照,现存栏生猪100头;
新建组的曹再红,现存栏生猪176头;
泥塘组的陈泽侯,现存栏生猪112头.现场检查发现,马文照养殖场雨污分离设施不健全、周围异味较重、干粪棚未遮盖、化粪池污水溢出直排.曹再红养殖场系租赁村民李茂松场地,该场未雨污分离、无化粪池、污水直排农田、环境污染严重.其余两户养殖场有粪污处理设施. , 属实 , 5月11日,湘潭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党委委员、总畜牧师吴买生率队赴马文照、曹再红两户现场督办.湘潭县畜牧局对马文照养殖场和曹再红养殖场下达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改通知书》,责令其10日内整改到位.据此,县畜牧局下达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排污,停止饲养,对周边环境进行治理,建设好粪污设施后方可继续饲养;
射埠镇人民政府向马文照养殖场和曹再红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10天内清理周边粪污,完善相关设施.经环保、畜牧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养殖;
县环保局责令其停止排污、停止饲养,并在10日内整改到位,对周边环境进行治理,建设好粪污设施后方可继续饲养. , 无 , 办结
2 ,
2017050844 ,
44 , 湘潭市高新区宝安江南城小区受东方金谷工业园区影响,经常有刺鼻气味,质疑居民区和工业园区为什么那么近,当时是怎么规划的.最近督察组进驻湖南之后没有气味了,担心督察组走了以后会不会继续生产. , 湘潭市 , 大气污染 , 东方金谷工业园区 位于湘潭市高新区迅达路以西,光华路以北,保安江南城居住区北侧140米处.2012年9月,湘潭高新区与湖南亚太实业有限公司(己为湖南万象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开发建设 东方金谷工业园区 .用地规模316.72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湖南万象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依据项目合作协议和己经取得的: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东方金谷产业城一期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潭发改(5)[2013]13号)、 关于东方金谷产业城二期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潭发改(5)[2013]42号)、 关于东方金谷产业城二期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潭发改备[2016]100号);
湘潭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南万象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东方金谷产业城(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审批意见》(潭环函[2013]142号,审批意见确定的一期,包括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通知和工程规划许可的一期和二期);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潭国用[2013]第00008号,潭国用[2015]第2400002号和第2400003号);
出让合同和规划总平面图等资料,向湘潭市规划局申请建设 东方金谷工业园区 项目.市规划局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件进行了技术审查,2013年5月31日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在项目建设现场和规划政务网站进行了公示.东方金谷产业城生产区位于保安江南城居住区北侧140米处,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城市上位规划工业用地性质要求.工程设计为丁类标准生产厂房,规划设计内容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符合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的规定,符合省、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沟通与协调.湘潭高新区管委会采取不定期的方式组织江南城小区代表到东方金谷工业园区参观,了解生产流程,争取群众的支持与理解.加强园区的管理.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将加强对东方金谷工业园区的管理,多深入基础了解生产情况,发现生产过程有刺鼻气味现象及时提醒园区采取措施,防止扰民问题发生. , 无 , 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