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5-11-05 |
(五)因家庭困难无力支付子女大学费用的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
(六)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因子女或者父母大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七)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经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困难家庭.
(八)在求学、创业过程中确有实际困难的计划生育女儿户家庭.
(九)其它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 ,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双方婚育状况证明.(1)属于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应提交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子女死亡证明;
(2)属于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的家庭,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3)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死亡,其子女未满18周岁的家庭,应提交存活父母一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子女身份证或户籍卡,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三级以上残疾,其子女未满18周岁的家庭,应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残疾人证、夫妻双方婚育状况证明、子女身份证或户籍卡,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6)属于独生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家庭,应提交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子女患重大疾病证明;
(7)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
82205872 法律和信息查询类12项
6 , 司法局 , 法律援助服务 ,,
1.《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条、第四条;
2.《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扩大民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 ,,
, 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 , 因经济困难无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经济困难标准:按照公民住所地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执行申请人无需出具经济困难证明:
(一)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二)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
(三)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
(四)因残疾、严重疾病、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经济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 ,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证明;
(三)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
85138192
7 , 司法局 , 公证法律服务 ,,
《公证程序规则》第四条 ,,
,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 ,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8201234485138183
8 , 司法局 , 12348法律服务热线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