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6-01-01 |
001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行政审批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第
(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
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 核准2个工作日;
备案1个工作日.(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节能评估审查与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并联办理) , 不收费 ,,
行政许可 ,
00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行政审批局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 3日 , 不收费 ,,
行政许可 ,
003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行政审批局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5月26日国务院令第407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九条: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登记的经营者,方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申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当向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资金、仓储设施、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等证明材料.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具体条件的申请者作出许可决定并公示. ,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 3日 , 不收费 ,,
行政许可 ,
004 , 教师资格认定 , 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8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 个人 , 45日 , 不收费 ,,
行政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