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6-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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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涉港澳和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涉外营业性演出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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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8号,2013年国务院令第638号修正) 第十五条第一款除演出经纪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举办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但是,文艺表演团体自行举办营业性演出,可以邀请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 第十六条第二款举办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举办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审批机关提出申请.2.[部门规章]《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文化部令第47号) 第二十四条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等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需要在本场所内举办营业性演出的,应当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在上述场所举办驻场涉外演出,应当报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审批.3.[地方政府规章]《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省政府决定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第38项.原实施机关:省文化厅.项目名称:举办涉港澳和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涉外营业性演出审批.下放实施机关:地级以上市政府. , 1.受理前责任:依法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做好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2.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3.审查责任:在法定和承诺时限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4.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颁发批准文件,并予以公告;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5.送达责任:将出具同意演出的批准文书送达申请人.6.事后监管责任:对营业性演出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7.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汕头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12345;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监察室:0754-883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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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审批 ,,
1.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歌舞娱乐场所的设立审批 , 1.[行政法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8号) 第六条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第九条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设立娱乐场所,应当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申请人应当对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受理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书面声明向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核查,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