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6-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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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时间:2016年7月08日 ,,
编码 , 职权类别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行使主体 , 责任事项 , 备注 ,,
项目 , 子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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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KSY00010001 , 行政许可 , 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审批 , 1.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
九、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三十一条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规章】《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第三十五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材料符合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 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受理责任:(1)公示办理许可的条件、程序以及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应当给予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无关的材料.(4)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2.审查责任:(1)材料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2)听取意见:许可申请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或者召开专家论证会,并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3)组织听证:依据法律、法规要求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应进行听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