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7-06-06 |
一、责令当事人停止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二、没收当事人的无照经营违法所得叁仟元(?3000元),上缴国库;
三、对当事人的无照经营行为处以罚款贰仟元(?2000元),上缴国库;
四、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五、没收并销毁当事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SKECHERS 鞋213双;
六、对当事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处以罚款叁万元整(?30000元),上缴国库. ,
43320 ,
9 , 东莞市厚街汇康日用品店(经营者:虞剑华)侵犯商标专用权案 ,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东工商厚处字[2018]第106号 , 商标侵权 , 东莞市厚街汇康日用品店(经营者:虞剑华) , 当事人在2018年5月29日从业务员上门推销中购进 立白 洗衣粉(508克)80袋,进货价格为2.2元/袋.经营期间,当事人销售 立白 洗衣粉(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