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7-08-27 |
4 , 国土资源部门 , 不动产登记收费 , 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4〕77号;
省财厅、发展改革委佛财基费〔2015〕4号、粤财办明电〔2015〕4号 , 不动产登记人 ,
1、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80元/件
2、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550元/件
3、证书工本费:10元/件(自第二本证书起收取)涉及土地登记(证书)的收费按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的规定执行. , 缴入地方国库 , 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 在征(省内企业免征市区级收入,省外企业及非企业如个人、个体户、单位仍有征收)土地登记费变更为不动产登记费,市级不收取.(佛发改收〔2017〕3号)
5 , 住建部门 , 城镇垃圾处理费 , 计价格〔2002〕872号、原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2〕284号、粤价〔2013〕112号,佛价[2013]65号,顺府办函〔2013〕229号 , 所有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 , 1.居民0.55元/立方米(每月生活垃圾处理费以月用水量36立方米为上限计收,超过部分不计收;
2.行政事业单位0.58元/立方米;
3.家电工业1.21元/立方米;
4.纺织工业0.81元/立方米5.家具制造业―木材1.21元/立方米,家具制造业―石材1.16元/立方米,家具制造业―其他1.05元/立方米;
6.普通工作0.81元/立方米(月用水不超过300立方米的用户)、0.68元/立方米(月用水300立方米以上的用户),普通工业―水原料0.07元/立方米;
7.商业0.56元/立方米(月用水不超75立方米的用户,0.50元/立方米(月用水75立方米以上的用户);
8.餐饮业2.11元/立方米(月用水不超120立方米的用户)、1.080元/立方米(月用水120立方米以上的用户);
9.酒店旅业类0.88元/立方米;
10.农贸市场4.23元/立方米;
11.废旧物资回收业3.81元/立方米;
12.特种行业1.59元/立方米. , 缴入地方国库 ,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 , 在征
6 , 水利(水务)部门(国家为住建部门) , 污水处理费 , 《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粤价〔1999〕291号,粤价〔2008〕257号,粤价〔2002〕370号,粤财综[2015]29号,顺府发[2007]33号,顺府办函[2008]766号,顺规函〔2011〕248号),顺管〔2011〕131号, , 城市规划范围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 , 民用用户:1.00元/立方米,非民用用户:1.5元/立方米. , 缴入地方国库 ,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 , 在征
7 , 交通部门(国家为住建部门) , 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 , 建设部、财政部、原国家物价局建城〔1993〕410号,原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建委粤价[1996]104号,粤价〔1997〕33号,财税〔2015〕68号,粤价函〔2013〕686号 , 占用城市规划区内道路和挖掘城市规划区内道路的单位和个人收取 ,
1、营业性占用:不超过1元/天・平方米
2、基建或其他占用:不超过0.5元/天・平方米 , 缴入地方国库 ,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 , 在征
8 , 交通部门 , 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 政府还贷公路行驶的车辆 , 政府还贷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标准,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省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查批准,经省政府批准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省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联合发文公布. , 缴入地方国库 , ―― , 我区没有还贷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