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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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 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五项 ,

14 ,

41 ,,

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 , 处以原设施造价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 , 《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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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 由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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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 , 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可处以重建(置)价2倍至10倍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 《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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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 ,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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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从事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 , 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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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建设单位将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投入使用的. , 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

20 ,

22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21 ,

23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

22 ,

27 ,,

从事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不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的;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

23 ,,

, 从事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没有将收集的城市生活有垃圾运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处理场所的;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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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后,对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不及时保洁、复位,清理作业场地,没有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的干净整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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