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7-12-23 |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 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概况
一、部门职责(根据县委县政府文件或编办等文件对应) 主要职责如下: 清丰县市政园林局是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市政、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用事业的主管部门,根据授权,承担市政、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用事业的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公用事业等建设与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
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参与制定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供气、供热、垃圾处理等方面的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供热、垃圾处理和全县燃气等设施的建设、规划与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燃气、供热、垃圾处理等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工程预决算;
负责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燃气、供热、垃圾处理等设施的建设、管理资金和维护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三)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
参与县城区居住区、单位庭院绿化的竣工验收工作.
(四)负责全县燃气、县城供热的生产运营、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县城公用事业产品及服务价格.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有关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工作;
承担经批准保留的公用事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许可和审批工作.
(五)负责城市环卫、绿化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负责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绿化用地、砍伐树木、拆除环卫设施的审批及恢复工程的监督、验收工作.
(六)负责县城规划区社会绿化的技术指导;
监督检查城市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绿化.
(七)承担乡镇市政园林、公用事业相关业务的指导工作.
(八)负责县城区公园、游园、广场、河道、风景区等公共绿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九)按照县城总体规划,负责因特殊原因需对临时占用、挖掘、改动、迁移市政设施的审批.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名单如下: 清丰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 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6.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 今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下降%,原因是;
公务接待费同比增加30%,原因是国家园林县城检查及专家评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上升23%,原因是国家园林县城检查及专家评审,县城绿化、公园检查提升;
公务用车购置费同比下降%,原因是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 三公 经费,是指: 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 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