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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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资金内容 , 申报流程 , 相关部门 , 备注
1 , 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 , 国家发改委负责产业技术研发、产业化项目,财政部负责支持产业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根据分工,分别印发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 省财政、发改、经贸部门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的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在初审后汇总分别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 , 财政、发改、工信 , 中央
2 , 黄金地质勘探基金 , 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向省发改部门申报,省发改部门联合省财政部门向国家发改委申报. , 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根据专家评审论证意见和黄金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项目计划,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批复黄金地质勘探资金使用计划. , 发改、工信 , 中央
3 ,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 , 补助范围: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开展培训、信用、创业、管理咨询服务. , 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向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合省财政部门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同时抄报财政部. , 发改、工信、财政 , 中央
4 , 中小企业平台式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 省财政部门收到财政部资金申报通知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向省财政部门申报项目,省财政部门会同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将项目汇总上报财政部. , 财政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研究确定资金下达方案. , 发改、工信、财政 , 中央
5 , 中西部等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 贴息范围:《中西部等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开发区内已落实贷款并支付银行贷款利息的公共基础设施在建项目.贴息原则:先付后贴.贴息期限:按项目建设期限贴息.贴息资金计算:根据项目单位符合贴息条件的银行贷款余额、当年贴补率和当年实际支付的利息数计算确定.贴息标准:按不超过3%一年一定. , 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将相关材料上报省财政部门.省财政部门根据《办法》规定,对申报的贴息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经财政部驻贵州省财政监察专员办签署审核意见后,报财政部审批. , 财政 , 中央
6 , 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 , 贴息范围:国务院确定项目,农林水等中央级大中型项目,以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贴息原则:先付后贴.贴息期限:按项目建设期限贴息.贴息资金计算:根据项目单位符合贴息条件的银行贷款余额、当年贴补率和当年实际支付的利息数计算确定.贴息标准:按不超过3%一年一定. , 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由项目单位按《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将相关材料上报省财政部门.省财政部门根据《办法》规定,对申报的贴息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经财政部驻贵州省财政监察专员办签署审核意见后,报财政部审核. , 财政 , 中央
7 , 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 , 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农副产品、农资配送中心改造项目;
农副产品冷链物流系统改造项目;
农副产品、农资连锁经营网点改造项目;
农副产品、农资批发交易市场改造项目;
农副产品、农资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农化服务体系、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等公益性服务项目;
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 , 财政部每年印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符合规定的项目单位,通过省级供销社向省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要求,在初审后汇总向财政部报送资金申报报告和相关材料.财政部会同供销总社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财政部根据评审结果及当年专项资金财政预算安排,下达专项资金预算. , 财政、供销社 , 中央
8 , 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 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社区服务、副食品安全服务体系等与居民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的服务业;
商贸流通业、商务服务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废旧物资及旧货流通体系、业务外包和电子商务等与生产流通相关的服务业;
市场信息服务,市场监测及预警、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业;
其他需要支持的重点服务业. , 专项资金的申报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专项资金申请文件;
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国税登记证复印件;
申请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银行贷款合同和贷款承诺书等凭证;
项目承担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省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规定的年度资金支持重点和分配的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委托相关机构或组织专家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具体项目安排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报财政部审核确认后实施. , 财政 , 中央
9 , 农村物流服务体系专项资金 , 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支持新建和改造农家店、农村综合服务社、加快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提升商品配送能力;
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对接、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快速检测系统、配送中心、物流配送体系等项目;
支持大型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对冷链系统、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安全监控、废弃物处理以及仓储、分拣包装、加工配送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支持县乡农贸市场对经营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
支持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重点培育大型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现代化仓储物流设施建设;
支持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农村流通网络升级改造;
支持农村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建设;
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支持方向. , 省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流通企业提供必要的申报材料,在初审汇总后向财政部报送资金申报报告和相关材料.财政部组织专家对申请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及当年财政预算安排,下达补助资金. , 财政 , 中央
10 ,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资金 ,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矿山环境治理和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支出. , 省财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申报通知要求,组织项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据实申报,在初审汇总后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部报送项目资金申报报告和相关材料.国土资源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后,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和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分开进行),并根据评审结果及财力状况确定项目预算,确定支持的项目名单和资金额度. , 财政、国土 , 中央
11 , 矿产资源补偿费资金 , 矿产资源补偿费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保护等支出.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研究确定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及申报项目的具体要求 , 省财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收到项目申报通知后,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据实申报,初审后汇总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报送资金申报报告和相关材料.财政部组织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矿产资源保护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编制项目计划,并按照项目承担单位的预算拨款渠道下达项目预算. , 财政、国土 , 中央
12 , 中央集中10%的排污费专项资金 , 支持重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集中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
区域环境安全保障;
新农村小康环保项目;
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 , 省财政、环保部门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组织申报专项资金的通知,向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报送资金申报报告和相关材料.申报内容:项目目的、技术路线、投资测算、补助金额、使用方向、保障措施和预期效益,财政部、环保部组织专家评审. , 财政、环保 , 中央
13 , 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支持方向:与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项目相关的必要设备购置、申请银行贷款贴息补助、具有示范作用的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 省财政、环保部门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组织申报专项资金的通知,向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报送资金申报报告和相关材料.申报内容:项目论证,投资总额及当年预算,申请中央财政补助理由及使用方向,财政部、环保部引入专家匿名打分评审机制. , 财政、环保 , 中央
14 ,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资金 , 省财政、建设部门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申报通知要求,将各地项目汇总报送到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经过实地核查、上网公示等程序后,拨付50%的财政补助资金. , 财政、住建 , 中央
15 , 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非粮引导奖励资金 ,,
各地财政和省级主管部门向省财政部门报送申请报告,省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初审,审核申报企业是否满足财政部向社会公开的有关技术经济指标,核实申报项目的实际贷款,根据专家初审意见向财政部申报奖励资金.处于建设期的项目:财政部根据项目实际贷款及当期银行利率,测算下达贷款贴息资金.竣工投产项目:财政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实地核查,根据专家意见,对确实达到文件规定的标准的项目下达奖励资金. , 财政 , 中央
1 , 省级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 , 省级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搬迁避让工程、勘查设计、勘查治理工程、应急调查及应急治理工程、检测预警工程、治理规划等 , 各地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按照省财政、国土资源部门申报通知要求,组织项目单位向省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报送申报文件及相关资料,省财政、国土资源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支持的项目名单和资金额度. , 财政、国土 , 省级
2 , 省级信息化专项资金 , 省级信息化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国家明确要求省级必须实施的信息化建设项目;
信息化重点工程及试点、示范项目;
软件项目;
信息安全研究及应用项目;
信息化发展、技术及应用等 , 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经当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初步审查合格后,统一向省财政、信息产业部门报送资金申报报告及相关材料.省财政、信息产业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审批结果,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由省财政部门下达项目资金预算到信息产业厅和各地财政部门. , 财政、工信 , 省级
3 , 省级新网工程及村级服务站专项资金 , 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供销社系统新农村网点建设和村级服务站建设 , 符合规定的项目单位,通过省供销社向省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省供销社初审后汇总向省财政部门报送资金申报报告和相关材料.省财政部门根据省供销社对项目的评审情况及当年专项资金财政预算安排,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支持的项目名单和资金额度并下达预算. , 财政、供销社 , 省级
4 , 省级粮食流通建设专项资金 , 省财政部门会同省粮食部门制定项目申报指南.省粮食部门根据申报要求,对有关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汇总向省财政部门报送资金申报报告和相关资料 , 省财政部门会同省粮食部门对上报项目进行研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下达项目资金预算. , 财政、商粮 , 省级
5 , 省级环保专项资金 , 资金主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
区域性污染防治项目,主要是重点流域、区域的污染防治项目,跨流域、跨地区的污染治理项目;
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