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8-07-06 |
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法人、其他组织及公民." "7","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8","审批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第二条、第十八条." "9","受理机构","重庆市南岸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10","决定机构","重庆市南岸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11","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12","申请条件","1.有与特种设备修理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2.有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
3.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
4.有必要的检测手段." "13","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 "14","申请材料目录","1.《特种设备修理许可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必需原件1份、复印件1份]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换证申请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非必需原件1份、复印件1份]3.工商营业执照(加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非必需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5","申请接收","联系人:窗口工作人员,联系
电话:62606759,62980220" "16","办理基本流程","受理,审查,颁证" "17","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18","办结时限","
1、法定时限:45日(不包括评审3个工作日、整改期6个月、评审报告10日).
2、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19","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20","审批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1","结果送达","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领取" "22","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1、当事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有获得准予许可的权利;
2、当事人对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有了解、知情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查阅行政机关做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有权查阅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的监督检查记录;
3、当事人对做出的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或认为其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当事人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义务,并对所提交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3","咨询途径","网上咨询:zwfw.cq.gov.cn窗口咨询
电话:023-62606759;
业务科室咨询
电话:023-62980220;
" "24","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渠道:1.区行政服务中心投诉
电话:960162.部门投诉
电话:023-62606759;
62980220;
" "25","办公地址和时间","南岸区行政服务(江南新城)中心地址: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五下午为业务学习、资料提交及系统维护时间,不对外办公).南岸区行政服务(南坪)中心地址:南岸区南坪西路36号(上海城嘉发跨贸中心二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五下午为业务学习、资料提交及系统维护时间,不对外办公)." "26","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的途径: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大厅http://zwfw.cq.gov.cn" "27","流程图","见附录1" "28","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见附录2)、常见错误示例(见附录3)、常见问题解答(见附录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