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8-07-23 |
39 , 行政处罚 , 对酒类经营者采购酒类商品时,未向首次供货方索取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限生产商)、登记表、酒类商品经销授权书(限生产商)等复印件行为的处罚
40 , 行政处罚 , 对酒类经营者未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散装酒,禁止流动销售散装酒行为的处罚
41 , 行政处罚 , 对酒类经营者储运酒类商品时不符合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和储运的相关要求行为的处罚
42 , 行政处罚 , 对酒类经营者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行为的处罚
43 , 行政处罚 , 对酒类经营者使用非食用酒精等有害人体健康物质兑制的酒类商品;
伪造、篡改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酒类商品;
侵犯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的酒类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超过保质期等的酒类商品和非法进口酒;
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酒类商品行为的处罚;
44 , 行政处罚 , 对酒类经营者不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情况,不得擅自转移、销毁待查受检酒类商品行为的处罚
45 , 行政处罚 , 对未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培训,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未依照条例规定为劳务人员购买在国外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未依照条例规定安排随行管理人员的行为的处罚;
46 , 行政处罚 , 对未与国外雇主订立劳务合作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与劳务人员订立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违反本条例规定,与未经批准的国外雇主或者与国外的个人订立劳务合作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与劳务人员订立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在国外发生突发事件时不及时处理;
停止开展对外劳务合作,未对其派出的尚在国外工作的劳务人员作出安排行为的处罚
47 , 行政处罚 , 对未将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劳务合作合同副本以及劳务人员名单报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组织劳务人员出境后,未将有关情况向中国驻用工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报告,或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随行管理人员名单报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未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停止开展对外劳务合作,未将其对劳务人员的安排方案报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为的处罚
48 , 行政处罚 , 对未在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企业的处罚;
49 , 行政处罚 , 对经营者收购旧电器电子产品时未对收购产品进行登记行为的处罚
50 , 行政处罚 , 对经营者未建立旧电器电子产品档案资料行为的处罚
51 , 行政处罚 , 对旧电器电子产品市场未建立旧电器电子经营者档案,如实记录市场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和信用信息行为的处罚
52 , 行政处罚 , 对经营者将在流通过程中获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信息用于与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活动无关的领域行为的处罚
53 , 行政处罚 , 对待售的旧电器电子产品未在显著位置标识为旧货行为的处罚
54 , 行政处罚 , 对经营者销售旧电器电子产品时,未向购买者明示产品质量性能状况、主要部件维修、翻新等有关情况行为的处罚
55 , 行政处罚 , 对经营者未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未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行为的处罚